贺雪峰:贫穷的村集体不能承担治村之责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好坏关涉三农问题能否平稳解决,以及中国现代化能否有一个稳定的农村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着极大的问题,如何建设好基层组织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般是党建的部分,因为最为重要的基层组织就是基层党组织,村党支部。因此,中组部和各个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都有一个重要职能,即抓基层党建,湖北省甚至要求全省村一级组织每年要有五万元的集体收入,以加强基层组织战斗力。同时,农村基层组织显然也并非组织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涉及到各个方面,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必须多管齐下,共同努力。
一
分田到户以后,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取消农业税前,在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村两委干部的主要工作是收粮派款、计划生育,因为农民负担比较重,又缺少从农民那里低成本收取农业税费的办法,收粮派款成为“天下第一难事”。农民负担日益沉重,干群关系日益紧张。同时,因为有必须完成收取税费的任务,农村基层组织不得不与农民“打成一片”,在与农民的日常接触中,不仅真正了解农民的疾苦,而且农民会以干部能否解决这些疾苦作为交纳税费的讨价还价的筹码,基层组织因此就不能无视这些疾苦,就不能不想方设法解决这些疾苦。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着的各式各样的疾苦(生产生活的不便,公共品的不足),村干部借向农民收取农业税费的机会,收取用于农业生产共同事务的“共同生产费”,并有能力组织农民的“义务工”和“积累工”进行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服务得到了满足。因此,在取消农业税前,虽然总体上三农形势恶化,干群关系紧张,但基层组织仍然具有战斗力,仍然是积极进取的,仍然可以组织农民进行共同生产建设,仍然有能力和动力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的服务。这个时期的基层组织建设可谓喜忧参半。若从完成计划生育等国家任务的角度看,农村基层组织是相当有战斗力的。
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仅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而且有越来越多向农村的转移支付。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随后进行乡村体制综合改革,对取消农业税前的形势进行了较为严峻的估计,更多看到了干群关系紧张的方面,认为是农民负担太重引起三农形势的恶化。刚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只是虽然减轻和规范了农民负担,农村税费却仍然难收,干群关系仍然紧张,中央决定取消农业税。中央的认识是,取消了农业税以及各种附着在农业税上的费用以及“两工”,也就不再有农民负担了,也就不再存在因为向农民收取税费而引发冲突,从而也就彻底解决了干群关系紧张的源头。三农问题的恶化也就终于可以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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