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广俊:李昌平“新三农”观点,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治国良策

2023-03-16
作者: 智广俊 来源: 红歌会网

  党中央在第十九大会议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召开的二十大上作的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乡村振兴如何搞,谁来领导,依靠谁来搞,谁受益,资金从哪里筹措,采取哪些组织形式,方向目标是什么?这是摆在三农工作者面前必须正视解决的问题。

  李昌平是资深三农专家,他几十年如一日奋斗在农村第一线,亲身实践创新,在三农问题研究上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摸索出一套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我觉得他刚发表的《建设“新三农” 振兴新乡村》一文,在三农问题研究上具有重大理论突破价值,在实践中推广也是切实可行的。

  李昌平提出的:新农人、新农社、新农业的观点。

  他说:新农人,不是小农户,更不是留守的老爷爷老奶奶,也不是下乡创业的新青年,主要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专业生产班组,是由有高技能的职业农人组成的农业生产基本单元。如,玉米专业生产班组,蔬菜专业生产班组、养牛专业生产班组、农机服务专业班组等。

  新农社不是村委会,不是专业合作社等,是指“一社N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乡镇联合社体系,这是新时代的乡(镇)域内的三农基本组织体系,集基本产权制度(土地集体所有)、基本经营制度(集体经济内以专业生产班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基本治理制度(党支部领导下的以集体经济为支撑的村民民主自治)于一体。是组织乡村、规划乡村、建设乡村、经营乡村、治理乡村的基本主体,是特殊市场法人。

  新农业不是小农家庭农业,不是家庭农场农业,也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私社”农业,更不是龙头企业主导下的资本化、非农(民)化农业,而是周家庄乡式的社员制“公社”农业——即社员自主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公社”农业。是自主性、综合性、在地性、人民性的社会主义农业及农业经济。

  他认为只有建设新“三农”——新农人、新农社、新农业,乡村振兴才是农民自主的,振兴的才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新乡村。在李昌平创导的乡村振兴模式中,党组织发挥着领导作用,在集体经济组织这个大框架中,重新盘活了村里土地、水利等各种资源,农民将承包地、闲置房屋以股份或有偿交到集体手中,由专业化组织来管理经营,以股份制的形式把农民重新组织了起来。合作社内置金融,解决了搞三农建设的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也不是人民公社制度的翻版,不实行计划经济管理方式,村民当家做主,面对市场,民主管理,自主经营。农民不是要被资本撵出农村、农业领域,而是真正享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红利。

  我曾参观过他领导的中国乡建院与当地党政部门紧密配合,创建的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一社N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看到了一个乡村振兴的一个新的模式,生气勃勃,欣欣向荣。李昌平在全国各地搞了300多个这样的典型,已经在三农学界、农村干部和农民引起重大的反响。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此关注,开展调研,积极推广这种模式。建议各地党政部门派人参观学习这种示范典型。

  李昌平新三农观点,切中农村工作的要害,给出解决三农问题行之有效的新模式,这是治国良策。

  【文/智广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退休前在卓资县农牧业局工作。本文为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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