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有之乡主编李道国被刑拘!不是说守护绿水青山吗?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已成为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李道国同志近年因家乡环境被毁、耕地遭破坏、矿山被盗采,毅然参与群众维权,坚持与犯法行为作斗争。这不是个人恩怨,而是响应党中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号召,与破坏自然资源的恶势力势不两立。
2026年3月26日,河南辉县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乌有之乡网站主编李道国同志跨省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新乡某看守所。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李道国同志作为储备窑村村民维权代理人,历经十年奔走,帮助家乡父老与非法采矿企业达成380万元赔偿协议,却在协议签署后村民分文未得的情况下,反遭刑拘。
事实清晰摆在眼前:2016年起,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当地村干部)在无采矿证、用地手续、环评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砍树占地、挖山占河、盗采石料,严重破坏储备窑村山体、耕地和黑鹿河河道。官方文件显示,该公司曾因非法占地被罚款、环保许可被撤销,新乡中院行政判决也确认其手续存在问题。村民十年维权,两代人接力,三位牵头老人含恨离世。李道国同志2019年受村民全权委托(签订委托合同),2025年1月25日在张村乡人民政府见证下,与中全公司签订三方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支付380万元全面解决损失,并特别注明“赔偿后不得报复村民”。协议合法、程序正当,李道国作为代理人代收分配款项,本是村民授权的正常履职。
所谓“敲诈勒索”罪名,更是站不住脚。协议签署后,相关企业负责人以个人账户分两次转入200万元。李道国同志发现支付主体不符合公司公账要求,当即全额退回,坚持走合法渠道。这哪里是“敲诈”?这分明是严守底线、维护协议严肃性的负责之举!村民至今未获一分赔偿,企业却已注销,维权成果被人为搁置。
试问:代理人连基本程序正义都不能坚持,那正确做法又是什么?是默许个人账户规避监管,还是任由企业拖延、逃避责任?李道国同志的退款行为,正是对法律和协议的尊重,正是对村民长远利益的守护。
任何试图以此构陷的做法,都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也与党中央反腐败、整顿基层生态的决心背道而驰。
站在更高的高度看,李道国同志的行动,正是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毛教导我们:“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强调*人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李道国同志自学法律、长期奔走,正是践行群众路线、为受损民众谋幸福!
我们本来是不该发声的,但是当地对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存在极强的抵触情绪。而且中国电力网在2017年也就是9年前就曝光了恶势力勾结侵占国有资产的事情,为什么到现在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