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评“案卷丢失”:用事实回应公众关切
据法治日报报道,2月22日,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的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发布的信息,用充分的事实、确实的证据、详尽的过程,将整个问题的原貌客观真实地呈现在公众面前,任何一个不预设立场的人都会由衷信服。可以说,事情至此,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去年底“凯奇莱案”舆情在网上引爆以来,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众声喧哗之际,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开展了扎实、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查清了事实真相,给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可以说不负众望。
联合调查组用事实说话,还原了真相,也擦亮了公众的眼睛。通过调查,公众最关注的“凯奇莱案”卷宗是否丢失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原来所谓“卷宗丢失”竟是“爆料人”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这一出“闹剧”真的使心怀善良、呼唤正义的人们倍受震撼、倍感受伤,也给网络时代的人们上了沉重的一课:无论你的初衷是多么良善,你的初心是多么正义,对此类“戏码”也要擦亮眼睛,不妨先让子弹飞一会儿,给法律检验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理性的空间。
“王林清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双料博士后’沦为‘员外郎’”,是网传关于王林清的又一则悲情说辞。对此,联合调查组用铁的事实戳穿了一些人通过网络编制的谎言。
事实是,王林清的违纪问题是最高法院监察局在对其他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调查过程中带出来的;对他作出党纪政纪处分不是因为出去讲课,而是因为违规参与营利性办班牟利;不推荐他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是因为他在档案中16处涂改出生日期(改小2岁)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最高法院政治部因此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不推荐他参评;监察局并没有对他参评荣誉称号设置障碍,相反在他被查出涂改档案之前的一次院外评选中同意推荐他参评,他也因此得以获得“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
通过讲事实、摆证据,真相拨面而出,疑惑逐一解开,原来王林清演的这场“戏”竟是出于对单位的积怨,借挑起公众对最高法院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质疑而发泄心中的不满。
正是靠事实说话,联合调查组也还了司法以公信力。无论是“凯奇莱案”,还是“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联合调查组通过调阅全部案卷材料,询问两案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依法全面审查,得出了具体、明确的调查结论。“凯奇莱案”的二审依法有据,并无不当;“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的二审判决及再审结论实体正确,两起案件的审理结论经受住了法律的检验。这正是社会公众最关注的焦点所在。一阵莫名的喧嚣之后,司法最终还原了其本应具有的公平正义本色,这尤其让无数对法治和司法充满信仰的人们感到欣慰、心安。
用事实说话,还给了联合调查组直面问题的底气。在公布的调查结论中,联合调查组不绕过问题、不回避矛盾,以扎实的事实证据为支撑,查实并公布最高法院监察局个别工作人员涉嫌接受当事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过问案件,但不存在对王林清“打击报复”问题;指出最高法院领导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凯奇莱案这类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了审判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指出最高法院存在超过法定审理时限、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责成最高法院认真整改,以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正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才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严谨客观、不偏不倚。
这次牵动舆论的“案卷丢失”事件,最终由联合调查组的权威调查结论一锤定音,归于平静。而这其中揭示出的种种问题值得沉思,诸多教训值得汲取。“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司法的公正、公信和权威一定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定会有更加坚实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