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路径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也是团结带领人民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前进的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共享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宣告,我们“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1年4月、5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广西、青海考察,强调“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坚守人民情怀,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还需改善,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需要我们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示范。浙江省面积、人口具有一定规模,既有城市也有农村,农村户籍人口占一半。2020年,浙江生产总值为6.46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浙江省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同时,浙江在优化支撑共同富裕的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有效路径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中央充分考虑全国基本情况和浙江基础条件而确定的,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