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景:党组织领导农民共同富裕的烟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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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宇 著《烟台纪事》,2021年6月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烟台纪事》序言

  张全景

  实践证明,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十分关注的问题。2017年,当我读到《塘约道路》一书时,十分高兴,看到了农村发展的“希望之光”,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称赞其为“新时期的大寨”。此后,我一直希望能有更多的塘约村出现。可喜的是,听说烟台市委组织部部长于涛也是在《摆脱贫困》《塘约道路》的鼓舞启发下,将理论、政策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先试点后推广,在全市施行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探索,如今已经3年多。据了解,全市已有2779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吸收入社群众34.5万人,领办合作社村占全市村庄总数43%;领办合作社以来,带动集体增收3.91亿元、群众增收5.01亿元,这个成果令人振奋欣喜。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通过近4年的执着探索,从理论和实践上逐步回答了一系列当前各地在解决“三农”问题中普遍遇到的问题。比如,农村集体经济“空壳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基层党组织边缘化等等,而且当地很多农民赖以生存的烟台苹果,第一茬果树已经30多年,到了更新换代的瓶颈期,很多农户没钱更种,能更种的也要等几年才能结果,期间还要不断投入,进退两难,这些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他们意识到,乡村振兴的“牛鼻子”是组织振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决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治本之策,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市委和市政府及各部门支持下,他们主动打破原有分工界限,走上乡村振兴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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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任烟台市委组织部部长的于涛同志】

  从理论层面看,他们针对“集体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只要农民富裕了,集体经济无关紧要”“党支部没有责任、没有资格领办合作社”等观点,组织全市干部学习近平总书记《摆脱贫困》著作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的重要指示,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一是讲清楚党支部有无法比拟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是重建党同群众的经济联系和促进集体意识回归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明确要求,从法理上完全讲得通。二是讲清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简单的“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而是党支部统领合作社一切工作,党建全面融入产业发展、农民共富,依靠经济纽带把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三是讲清楚新时代的农业合作化不是“一大二公”,而是遵循入社自由、责权清晰、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是农村经济体制的“螺旋式上升”,而不是走回头路。四是讲清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热烈欢迎,但要通过党的领导发展集体经济,保障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实现多赢,“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五是讲清楚只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才能保护好农村的绿水青山,避免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指出的“以追逐利润为导向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一切进步,不仅是抢劫劳动者艺术的进步,而且是抢劫土地的艺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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