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被立案审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在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中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立毅同志作为时任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力,对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风险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防范组织不力,灾害发生后统筹领导和应急处置不当,督导检查和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徐立毅同志对郑州市在灾害中暴露出来的相关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立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立毅简历
徐立毅,男,汉族,浙江绍兴人,1964年8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9.09杭州大学地理系地理专业学习
1983.07余姚县(市)农经委干部、经营管理科科长(其间:1987.08-1990.06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2.03余姚市政府办公室副局级秘书
1994.07余姚市四明山镇党委书记
1995.09余姚市马渚镇党委书记
1996.02余姚市马渚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1997.03余姚市副市长(其间:1998.12-2000.11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1.03-2001.12挂职任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2001.12宁波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09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3.02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2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书记
2010.01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书记、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书记
2012.02中共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区委书记、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书记
2014.03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书记
2014.04中共杭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杭州行政学院院长
2015.04中共温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6.01中共温州市委书记
2017.02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7.04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9.06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21.10卸任河南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