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路线图”明确,有何看点?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申铖)省以下财政体制是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的组成部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释放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的重要信号。
这一改革事关国家治理,也关系百姓民生。改革意义何在?有何看点?如何落地?记者采访了权威人士和专家。
明确改革“路线图” 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
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进程中,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包括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省以下财政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加强财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纵深推进,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逐步形成。
“然而,作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延伸,一些地区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亟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推动解决。”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4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明确了改革“路线图”,提出改革目标: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促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改革如何推进?意见提出五方面举措: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说,这一改革将重塑基层政府的治理模式,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下基础,并有助于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清晰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合理配置权责
通俗来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涉及各级政府间“事由谁来干”“钱由谁来出”等问题。
“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是改革目标之一。“只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清晰了,才能做到权责匹配,形成有力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在财力许可范围内,做好自己的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傅志华说。
意见要求,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
根据意见,教育、科技研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粮食安全、跨市县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省级财政事权要适度强化;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城乡建设、农村公路、公共设施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县财政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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