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评监管者参与矿难瞒报:一旦“放水”,后果很严重
对于某些监管者“放水”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及时识破、曝光和惩戒,更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引导、倒逼监管者忠于职守、严防死守。
据3月24日澎湃新闻网报道,2022年5月,山西省晋煤太钢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矿在三天内发生了两起亡人事故,共致2人死亡,两起事故中煤矿方均存在瞒报行为。彼时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在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组织核查、督促上报,反而授意企业自行处理,参与瞒报,面对媒体监督,竟然催促矿长“抓紧处理记者和事故”。
日前,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分局公布了这两起事故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察机关对三交煤矿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矿长)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有关部门对26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依法对三交煤矿罚款1200万元。
时隔近一年公布的矿难调查报告披露的细节令人震惊——煤矿负责人连夜开会,拍定说法组织造假:谎称其中一名死者系在家病死,另一名死者系在井外突发疾病死亡,并要求相关人员“封锁消息、私下处理”;矿方还更换事故现场视频存储硬盘,修改受害工人井下考勤表,删除入井定位卡记录等。
发生矿难,是噩耗也是警钟,调查事故原因、倒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等,应是各方应对矿难的正确态度和做法。现实中之所以出现瞒报事故,源于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出现偏差,有企业负责人怕承担事故责任,有地方官员担心事故会让自身被问责、掉帽子……
最令人不安的是,地方应急管理局本应第一时间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而在此番事故中,当地应急管理局局长将自身职责丢在一旁,忙着对外瞒报和“处理记者”,帮着企业“出点子、捂盖子”,如此“猫鼠一家”,何其恶劣。
事实上,其他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一些问题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所涉及的环节和部门一路绿灯;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与非法排污企业串通一气,欺瞒误导环保督察人员;一些违章建筑多年屹立不倒甚至越建越多、越盖越高,离不开住建、国土等部门的“视而不见”……一些地方负有重要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沦陷、失守,类似监管者“放水”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不仅冲击着相关行业、领域的健康发展秩序,更破坏着法治在公众心目中应有的威严,损害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安全生产、排废排污、食品安全等问题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往往有商业利益,也有地方和部门利益。在利益诱惑之下,从平日里的糊弄事儿,到东窗事发后的压事儿、瞒事儿,一些企业和职能部门的功利思维暴露无遗。对某些企业来说,是平日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检查中“混过一次算一次”,还是用诚信守法换来基业长青?对职能部门来说,是以瞒天过海、拆东墙补西墙换来更多的财税收入和光鲜“政绩”,还是尽职尽责做好把关者和守门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算不清这笔账,相关企业和地方注定找不到健康发展的正道。
作为相关行业领域有序发展的重要“闸门”和关键“防火墙”,监管绝不可形同虚设。对于某些监管者“放水”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及时识破、曝光和惩戒,更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引导、倒逼监管者忠于职守、严防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