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消失”的“老虎”再被点名,重要涉案细节首次披露
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政知君注意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等问题的细节首次披露。
公开简历显示,姜志刚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2017年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同年兼任银川市委书记。
2023年,姜志刚落马。
此次中央纪委最新通报指出:
2017年至2023年,姜志刚多次组织与其关系密切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等,在住宅小区、高档酒店等场所,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以探亲或调研为名,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到多地旅游,并多次带私营企业主约见有关地方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
此外,通报还指出,姜志刚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
《检察日报》此前在报道中指出,2017年姜志刚赴任银川后,“丝路明珠塔”项目最受关注,连续3年写入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从立项到停工,“丝路明珠塔”都与姜志刚在宁夏的从政轨迹有着高度重叠。
2021年6月13日,“丝路明珠塔”工程项目宣布停工。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对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就有“丝路明珠塔”。
2021年1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近期,由银川市选出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姜志刚调离我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姜志刚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此后,姜志刚再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2023年3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姜志刚落马的消息,那也是他“消失”两年多之后,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2023年8月,姜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1月,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指出:
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