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0次认罪强奸杀人却非真凶,检方14年持续审查揪出凶手
过完农历新年,四川的气温来了个大反转。3月1日一早,迎着阵阵春雨,《法治日报》记者来到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一处老居民小区。
此时,毛小军(化名)刚买好菜回到家,正准备睡个回笼觉。他瘦削不高的身材,在身上的棉衣衬托下,更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常年的不良睡眠加上疾病,让67岁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更显苍老。
其所在社区网格员告诉记者,作为“三无”人员,社区为毛小军解决了低保问题,社区干部定期到他家里帮助打扫卫生。今年春节,多年不联系的姐姐来看了毛小军,这让他很高兴,而17年前的一场遭遇是他不太愿提起的往事。
命运捉弄
2006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一个废弃门市内,一名30岁左右的流浪女子被强奸杀害。经鉴定,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公安机关经摸排,锁定居住在附近的拾荒人毛小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毛小军前后10次供述均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
2006年8月24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7日移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个上午我就把卷宗看完了,嫌疑人前后10次供述的作案过程,在我脑海中呈现出的画面都是不连贯的,作案方式一直是变化的。”当年案件承办检察官、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王雁飞(现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感到非常不踏实。
毛小军作案之前在干什么,他是怎么发现被害人的,发现之后如何与被害人抓扯,怎么实施的强奸,如何离开的现场?
“作为一名检察官,唯有全面审查证据,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从一张白纸开始,勾勒出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还原案件事实真相。”王雁飞发现,该案在杀人方式、使用的凶器等一些细节问题上存在供证不一致等问题,特别是关于致死手段等关键性细节存在较大矛盾。
王雁飞去看守所依法讯问了毛小军。
“你捡起来的砖头是什么样的?”“是一块半截的烧砖。”毛小军在多次供述中提及击打被害人的砖头均为“半块砖”,而现场勘验显示是带有血迹的“整砖”。
王雁飞特意找了一块与现场勘验发现的整块砖尺寸大小相似的砖头,进行了称重,大概四到五公斤重,而现场发现的空心砖外部还裹有水泥,估计重量要超过五公斤。
在看守所,王雁飞观察到毛小军的手瘦骨嶙峋,无缚鸡之力,“写自己的名字时,手都是颤颤巍巍的”。他据此判断,毛小军拿起“整砖”较为吃力,用“整砖”多次击打被害人的可能性较小。
据毛小军供述,他是用砖头持续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死亡,而尸检鉴定意见显示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原因不相符”;此外,毛小军患有勃起功能障碍,而被害人体内却检测到了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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