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英籍香港终院非常任法官辞职,李家超回应

2024-06-07
作者: 记者 来源: 观察者网

  香港官方7日发表声明确认,两名来自英国的香港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郝廉思向行政长官李家超请辞。李家超和终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长均对此表示遗憾。

  根据香港终院网站的资料,岑耀信曾经担任英国最高法院法官至2018年,第二年加入香港终审法院。郝廉思2011年出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同时任英国最高法院额外法官。

  据介绍,两人辞任后,香港终院有4位本地非常任法官和8位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去年和今年5月分别有两位海外非常任法官获任命。香港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强调,香港将继续任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合适人选出任非常任法官。

  星岛网提到,目前仍在任的香港终院英籍非常任法官包括贺辅明 、廖柏嘉及范理申,他们目前都不在英国担任法官。

岑耀信(左)、郝廉思(右)(香港终审法院网站截图)

  岑耀信(左)、郝廉思(右)(香港终审法院网站截图)

  行政长官李家超7日发表声明称,他对二人请辞表示遗憾。

  李家超表示:“为填补当时国家安全法律几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特区也完成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制定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同时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在条文中订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自由,继续依法受到保护。”

  李家超表示,“香港的政治制度,自香港回归日起,按《基本法》有完整的制度安排。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权力,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自由亦在《基本法》明确列明,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所规定的人权和自由。这些制度由《基本法》颁令实施至今天,没有改变,将来亦不会改变。”

  “香港已由乱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权和自由没有任何改变,法院独立公平审判案件不受干预没有任何改变,唯一不同的,是国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稳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乐业得到更有效保障。”李家超说。

  香港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7日同样发表声明称,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终审权由终审法院行使。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自香港终审法院于1997年成立以来,海外非常任法官一直担当重要角色,参与了绝大部分实质上诉案件的审讯。“多年以来,包括郝廉思和岑耀信在内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对终审法院的工作贡献良多,香港司法机构对此表示谢意。”

  张举能重申,司法机构致力维护香港的法治,以及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员会继续紧守司法誓言,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严格根据法律原则,维持司法公义。

  张举能还强调,他完全有信心,终审法院会继续全面履行作为香港最高上诉法院的宪制角色,不会因其法院人员变动而影响运作。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7日表示,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和妥善执行司法工作的守护者,一直竭力维护香港的法治,确保法院在行使独立司法权时不受干涉,事实上亦确实如此。

  “对于两名终审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请辞,律政司感到十分遗憾和可惜,并感谢他们过去的贡献。”林定国说,但无论如何,这一事件绝不会动摇或减损律政司坚持维护法治,包括法院独立司法权的决心和信心。市民大众以及关心香港的朋友应该对香港法院所有继续尽忠职守、无畏无惧履行责任的本地及海外法官和司法人员表示感激,并给予全力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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