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警方回应“初中生遭3名同班同学杀害并掩埋”

2024-03-14 6826 13
作者: 张焱辉 来源: 新黄河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近日,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网传信息显示,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网传信息显示,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3名初中生长期霸凌同班同学小光,于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了受害人的父亲王先生。他表示,他的孩子小光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小光告诉他奶奶,有同学约他出去玩,老人当时并没有多想就让小光去了。下午1点58分的时候,由于老人外出,爷爷还曾给小光打过一个电话,询问是否需要为其留门,孩子还曾接听电话。但到下午5点再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发现小光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家里人就开始着急寻人,一直找到晚上10点多,然后才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小光同行的还有另外3名男同学。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小光。

  “当时心里就已经感觉要出事了,我赶紧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几百块钱,我立马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警方。”王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说出小光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他舅舅在现场看孩子遗体时发现,孩子的脸被铁锹铲得面目全非。”王先生气愤地表示,3名十三四岁的学生,竟能如此心狠手辣,不仅涉嫌杀害小光,还将遗体进行掩埋,毁尸灭迹。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王先生哽咽地告诉新黄河记者,小光平常是一名非常听话、脾气好、性格好的孩子,在家会自己洗衣做饭收拾家务,非常让人省心。王先生还表示,此前孩子就曾表示不愿上学,“我们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后来才知道孩子在学校受到了霸凌。”

  3月13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小光所在学校电话核实霸凌情况,均无人接听。此外,新黄河记者从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处得到证实,他表示,目前涉案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对此,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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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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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四岁的人也应该以命抵命!否则这个社会土匪恶霸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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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接“鬼”的教育祸害了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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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凶手长大了也不会是好人,放出来只会继续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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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青少年怎么了?这类惨案决不是第一次,产生它的
根本原因何在?单靠公安司法,保安监测,法律规定,领导指示能解决吗?值得每一个同胞同志认真思索!这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未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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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教材,被扭曲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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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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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文,让我欲哭无泪。我们今天的孩子怎么啦?一部分变得如小羊,任凭人欺辱压榨、甚至被生吞活剥都不敢反抗;一部分则变成虎狼,对同类凌辱、甚至杀害而心不惊、眼不跳。这还是人间吗?这不是又回了动物世界吗?孩子们害人者和被害者都是无辜的吗?凭心而论,我们现在的每个人都是这起悲惨事件的帮凶:学校、校长、老师没有责任吗?孩子的家长没有责任吗?我们的教育体制没有责任吗?我们的教育部没有责任吗?我们的法律没有责任吗?领导教育部、司法部的没有责任吗?西服革履满面春风微笑的人们,听见这样的惨剧,你们还能笑的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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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暴力情景太容易教坏无知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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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被法律党滥用,成为了罪犯的护身符。建议严惩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如果不让孩子坐牢,那他的家长就应该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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