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去赌场讨债遇抓赌,被警察踹断3根肋骨拘10天
“我是去找人讨债,怎料遇上了民警抓赌,自己被当做赌徒,治安拘留十天。”湖北咸宁59岁的余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投诉,“期间遭到了民警粗暴对待。”
4月27日治安拘留期满释放次日,余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经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右侧第4-6根肋骨骨折,多处挫伤。余女士称,在拘留期间,她多次表示身体不适,但未得到及时医治。
当事人儿子:母亲听熟人说,借款人常出入赌场
余女士的儿子胡先生介绍,母亲居住在咸宁一小区,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生活过得很拮据,“母亲和一个姓徐的认识了四、五年,在他那干活,母亲叫他外号‘一米八’。”
今年3月份,一米八找到了余女士借钱。“一米八和另一个姓王的找我母亲借钱,5000元,15天后还。”胡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示了当时的借条,“借款人系王某,一米八是担保人。”
15天期满,对方并没有按期还钱,余女士就去找一米八还钱,但总是找不到对方。“母亲和一米八共同的朋友,称一米八身上有钱就会去赌博,让我母亲去赌场找一米八。”胡先生说,“那赌场在武汉市江夏区,得联系专门的司机才能过去。”
知情人作证:当事人没找到借款人,却遇上民警抓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近日和双方共同认识的这位朋友取得联系,向记者证实了余女士儿子的说法:“余女士去(赌场)了一两次,就是去找一米八要债,至于有没有参与赌博那就不知道了。但余女士不是那种花钱大手大脚的人,比较节约。”
据余女士介绍,所谓的赌场其实就是在武汉市江夏区一村庄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就像农村过红白喜事的那种防雨棚,里面一张桌子,几十个人围着摇骰子,猜大小单双。”
余女士告诉记者,4月17日,她联系了给赌场送人的司机,将她送到了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灯塔村。“赌场里没有一米八的身影,由于这地方离我家比较远,回去只能等他们的车送回去,我就在旁边的一处池塘等。结果就遇上了警察抓赌。”
“当时棚子那边,乌泱泱的几十个人,不少人都跑了,我在池塘这边想着自己没参与赌博警察不会抓我,就没跑。”余女士说,“可谁知,警察还是把我当赌徒对待了。”
女子投诉:我下意识接电话,被警察一脚踹在胸口上
余女士称,在警方抓赌时,自己的电话突然响了,下意识地去接电话。“被警察用棍子打了一下,然后一脚踹在了我的胸口。”
余女士说,现场二十多人被警方带走。审讯的时候,自己解释是来寻人讨债的,没参与赌博,可警察不相信,“一名警官把我拉到小黑房子里,打我了4个耳光,让我承认自己赌博了。最后我只好说参与了赌博,在笔录上签了字”余女士说。
4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查明:2024年4月17日15时许,违法行为人骆某、张某、熊某等26人在江夏区安山街灯塔村艾心田湾苗圃一空地上以摇骰子押单双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50200元,赌具一副,点钞机两台。余女士的行为已构成赌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余宽英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拘留期满次日查体:3根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我因为被警察踹了胸口,特别疼,在拘留期间我多次给警方说我身体难受胸口疼,他们不相信。说我是装的。”余女士说,“在进看守所时,警察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查体。没有安排我拍片子。就这样我忍着疼一直到拘留期满。”
4月28日,余女士拘留期满释放,次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在门诊病历上,余女士主诉,12天前被他人击伤左上臂、前臂及右胸部,疼痛。左上臂、前臂及右胸部外伤12天。经诊断为,右侧第4-6肋骨骨折,多处挫伤。
余女士多处挫伤
随后委托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余女士胸部存在明显外伤,外伤直接导致其右侧第4-6肋骨骨折,属完全因果关系。评定为轻伤二级。
“妈妈被打成这样,到底谁应该承担责任?”儿子胡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说,“我多次向公安机关反映妈妈的遭遇,却没有任何结果,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你妈妈手机响了,想去接一下。那个公安先用警棍打了一下,然后就往身上踢。我当时看到了。”一位据称当天在抓赌现场的人向胡先生说,他可以为其母亲作证。
最新进展:当地警方暂未回应,家属称已向纪检部门反映
9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公安江夏区分局,工作人员称,该事件请联系市局,江夏分局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了武汉市公安局宣传处,民警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后表示稍后和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未得到答复。
记者从余女士家属处了解到,他们已向武汉公安江夏区分局纪检部门进行反映,“工作人员简单问了下情况,还没有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