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国庆出游需警惕,酒店内发现针孔摄像头该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陈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不久前,石家庄的“民宿偷拍”事件引发关注,三名安装针孔摄像头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民宿变三级片片场,私密视频遭疯传:每一张床,都可能是直播现场!”这话虽然有一定夸张成分,但出差和旅途中的人已经心生焦虑,被迫化身情报人员四处排查房间里的摄像头。找到了,是“恐怖片”;找不到,也是“悬疑片”。
这样严重的安全感缺失,必然涉及法律问题。那么,法律如何规制频发的针孔摄像头偷拍呢?这样的非法偷拍事件,为何如此猖獗?法律是否能够有效遏制网络性剥削?本文讨论的这些问题,希望能够引发公众的思考。
偷拍人和酒店负有哪些法律责任?
本文讨论的偷拍行为,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隐秘拍摄他人行为或者身体部位。这种拍摄,侵犯他人隐私,有违社会道德,应受到否定评价。
在现有法律体系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分为三个层面:在民事上需承担侵权责任、在行政上要被行政处罚、在刑事上也有可能被判处相应刑罚。
据前述案件的《警情通报》,三名嫌疑人是借住宿之机在客房内偷装网购监控设备以牟取非法利益。在实践中,这些客人往往以各种理由更换房间,每次只要十几分钟就可以把摄像头装好。
一般来说,一个房间至少有20个位置可以安装,但酒店自己的保洁员没有技术和时间在每个房间寻找摄像头。所以,那些不幸入住中招房间的客人,就成了被偷拍甚至被直播的对象。
从民事责任看,偷拍侵犯的大多是个人的身体隐私、性隐私,显然构成侵权,被害人有权要求偷拍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偷拍后的散播行为将导致更大范围的伤害,该类行为属于隐私侵权的加重情节。
涉事宾馆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需要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宾馆可能觉得很冤枉,“自己也是受害者”。但从入住旅客把酒店视为私密场所,具有隐私的合理期待角度看,法律也应当对宾馆、民宿等特定场所施加以一定的注意义务,方可强化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意识。
除酒店外,在一些公共场所,比如洗手间、地铁、商场扶梯,也可能会出现手机偷拍女性隐私部位的情况。
此类案件中,除了追究民事责任之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实践中,如果被拍摄视频未被传播或贩卖,警方一般会对对偷拍者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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