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不了婚,县乡男性的真实焦虑
作者 | 冷西
编辑 | 苏米
4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披露了近一年依法惩治涉婚介婚恋犯罪的情况:
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检察机关办理婚介行业犯罪1546人。
最高检将这类犯罪大体分为三种:一是不法分子以婚介之名实施诈骗;二是个别婚介机构违法从事涉外婚介业务;三是婚恋网站成为犯罪引流媒介。
这不是最高司法机关首次就婚介婚恋类问题发声。202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表示要打击婚骗行为、规制闪婚服务。
在那之前,2024年底,多地集中曝出跨省“闪婚闪离”事件,疑为婚骗,不少男性“受害者”报警维权。其中,大多也有婚介机构的影子。
“跨省闪婚”男女双方签署的《附条件赠与合同》
这些现象跟近年来网络上有关婚恋舆论的印象相左。
民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结婚登记数为610.6万对,创45年来新低。此外,近年来接连不断的关于天价彩礼、不婚不育和离婚冷静期等话题的讨论,从各种层面揭示网络舆论对婚姻的消极态度。
但前述各类涉婚介婚恋类的违法犯罪问题却折射出,现实中仍有不少人存在迫切的婚姻需求,并为此感到焦虑。
某种程度上,正是这份焦虑催生了婚介婚恋乱象。
故而,涉婚介婚恋犯罪问题更多是一种表象,我们应该追问,在其背后,是哪些人的迫切婚配需求,催生了为逐此利而不惜犯罪的行为?他们又为何非要结婚不可?
农村大龄男性或为需求主体
一般而言,一个适婚的人多是在自己及亲朋好友的交际圈中难以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时,才会通过婚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来解决婚恋问题。
我们可以推测这样的人大概率在年龄、性格、经济、学历、地域或家庭等方面存在一定弱势。
此时,条件并不优秀的他如果对婚配的需求过于迫切,只想尽快结婚,那他就容易陷入骗婚等各类婚介婚恋陷阱。
若情况再差一点,他在个人、亲朋交际圈和婚介市场上都不具优势而难以成婚,替代性婚姻策略就会成为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入赘、买婚或收买境外妇女。
细心的人会发现,这里所讲的适婚的人,已默认是男性。这是出于我国客观存在的男女性别比失衡的现实,底层男性注定婚配更难,甚至一定比例的男性无法婚配。
现实中,处在前述弱势处境却又对婚配有强烈需求的群体,大多集中在经济落后、地处偏远的农村及县乡地区。
比如去年底出现的各地“闪婚闪离”的疑似婚骗事件中,所谓“受害者”清一色为男性,且基本为县乡、农村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