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两高一部”发布的这份意见值得关注

2023-09-26 331 0
作者: 记者 来源: 半月谈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这份意见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惩治网络暴力,值得关注↓↓↓

  【网络暴力行为适用哪些罪名?】

  网络暴力行为在刑法上主要适用的罪名为侮辱罪、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近年来,侮辱、诽谤刑事案件增长明显,其中不少为网络侮辱、诽谤案件,但作出有罪判决的比例却很低。这既与自诉人在确认网络暴力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有关,也与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缺乏细化指引、“门槛过高”有关。有鉴于此,这份意见应运而生。

  意见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性质认定作了指引性规定。具体而言:

  在信息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处罚;

  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可以适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对所发现的网络暴力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可以适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图为9月25日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社记者 刘硕 摄

  【这些行为算不算网络暴力?】

  近年来,“网络举报”等屡屡出现,那么类似行为算不算网络暴力?意见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

  【哪些网暴行为将被从重处罚?】

  现实中,有的网络暴力事件最终法不责众、不了了之,此类问题如何破解?意见要求,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意见还规定,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2)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

  (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4)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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