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歌会网与又一国家级媒体纠纷案,二审即将开庭
都是因为转载了一篇文章,与每日经济新闻的侵权纠纷案已经告一段落,对方撤诉了。而与界面新闻的案子还没完。
2019年,红歌会网转载了界面网站一篇报道《【调查】香港传销调查:鬼人、港伤和蚁窝》,2020年界面起诉红歌会索赔1万元,当年11月法院判决红歌会败诉并赔偿对方7000元。对一审判决,我们不服,于是上诉。二审将于本月9日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我方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撤销原判。理由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
第一,原审判决认定:“涉案文章并非时事新闻”,如此认定是错误的。被上诉人的涉案文章《【调查】香港传销调查:鬼人、港伤和蚁窝》一文,披露描写的是作者“历经约一个月时间,在粤港两地深入调查发现”的跨境传销组织的活动情况,就其内容看,应当属于关于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而且其作者就是“界面新闻记者”,更表明此文就是时事新闻。
第二,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原审法院没有适用这一规定,显系适用法律的错误。
界面新闻与每日经济新闻一样,也是国家级主流媒体。界面新闻是由上海报业集团出品,2014年9月创立。仅用10个月时间,估值即上升至9亿元人民币。到2019年时,其市值已经高达百亿了。
但令我们纳闷儿的是:这样一个超大实力、超有钱的主流媒体,为何还要跟我们这样一个非商业性的红色小网站过不去呢?狮子大张口,一篇文章一万,搜罗几十篇上百篇就数万。
他们的律师,在起诉我们之前还多次提出想跟我们“一揽子和解”,即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我们“转载”了他们几十篇上百篇报道,一次性解决,要价高达数万数十万元。(其实很多文章是重复的或者是界面转载别的媒体的也算进去了。)
跟每日经济新闻一案类似的是,去年10月22日与红歌会网一案开庭的同时,原告方竟然有至少几十个同类案件在开庭或准备开庭:
上海法院案件查询官网截图
早前我们就指出:最近这两年,有的媒体,有的公司,打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号,到处打官司,搞所谓的“维权”,大肆敛财,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个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调研报告已经指出这种乱象。从之前的广州泽利公司起诉我们的案子,到每经新闻、界面起诉我们侵权的案子,甚至是北京优图公司拿着烈士雕像的图来跟我们打官司“索赔”,都让我们匪夷所思,哭笑不得。
知识产权该保护的应该要保护,立法防止随意侵权谋取非法利益也属应有之义,但像视觉中国那样,靠所谓的“维权”谋取大量不正当利益,也应当尽快立法立规遏制,防止有人借“依法治国”“保护知识产权”之名非法得利,侵害正常的文化传播氛围和秩序,防止进一步损害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威信。
文/石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