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卖货口无遮拦调侃918,这算不算伤害民族情感?
东方甄选的主播中灿在直播间和粉丝互动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是在去年)9月18日上播的是不是?唉呀,918这个数字太吉利了吧:就、要、发呀!”
完整版的视频网上就有,随便一搜都能看到。
当时中灿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全程带着笑容,非常的开心。
后来还是过了一会,中灿经提醒后,才在直播中道歉说:“我刚没想到,不好意思,真的就是一个口误,对不起!”
注意了,“经提醒”。
也就是说,他说完之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问题,甚至,还在为自己玩谐音梗沾沾自喜。
东方甄选回应倒是很快,他们说:主播中灿在2022年9月18日首次上播,近日和网友互动时,他称上播当天是好日子,意识到失言后,他立即向观众致歉。当天下播后,我们主播和运营人员进行了反思和检讨。
对于主播言行存在的严重失误,我们会继续加强教育,并以此为鉴,强化内部思想教育。我们愿意接受广大网友监督,并真诚致歉。
新闻讲完了,就是这么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主播中灿的行为,五个字来形容:无知者无畏。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918到底有什么特殊含义,居然还觉得这是一个谐音梗,在直播间这样面向全体大众的公开场合说出来,他甚至哈哈大笑,还觉得很有意思。
我也是很惊讶:东方甄选这样一个从新东方演变过来的直播带货公司,你们聘用难道就是这样水平的老师吗?
中灿的简介我去看了,还挺牛的。
“以荣誉学位毕业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曾负责母校在亚太地区的招生工作”。
可实际上他连小学生都不如,因为连小学生都接受过爱国主义教育,知道918这是国殇,不能随便调侃的。
所以就有两种可能了。
一种,中灿是真的不知道918是什么日子,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只有一种解释,他从小就去了国外,一直在接受西方教育,所以作为中华民族的这段屈辱史是一点都不清楚。
这一种观点,也是最近网上很多替他洗白的账号所宣传的。
那好,如果真的按你们所说,他是真的真的不知道918的话。
那么对于这样一个连918这种基本常识的人都不知道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出现在中国人的直播间里,给广大的中国人卖货呢?
你又有什么资格?
第二种可能呢,就是他在明知道918是国耻日的情况下,还故意要说这种话。
那这事情的性质可就严重多了。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很多账号都要试图往“他常年在国外,他不知道918”,都要朝着这方面来洗地的原因。
但是共青团官方账号却直接分享相关纪念碑,并在留言中写下几句引人深思的话:
“九一八,国殇,我们不能忘。”
“忘记历史等同于背叛,每个中国人都应铭记历史,这关乎个人内核,而非仅仅学识问题。”
是啊,因为如果他是明知道918是国耻日的情况下,却因为忘记了历史,然后故意用谐音梗来调侃的话。
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因为这就涉及到了“伤害中华民族情感”。
最近治安处罚法发布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其中第34条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这里面最引起大家注意的是其中的第二款和第三款。
第二款: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
第三款: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
上述行为,均将受到治安处罚,按照情节轻重,拘留或者罚款。
这两款也是最具有争议的地方。
该怎么判定是否伤害了中华民族的情感?怎么样才能算是伤害了民族情感?
这里面是怎么界定的?
谁来做这个裁判呢?
到底是基层执法者的角度,还是让所有人上网一起投票?
老实说,这两款法条本身是有一些瑕疵。
我这里用的是瑕疵,不是问题。
因为他本意是好的,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是在执行起来的时候,“民族情感”作为一个主观上的命题,很容易就会造成——“你认为我伤害民族情感了,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
所以我才说,这两款法条本身出发点没有问题,但是有瑕疵,因为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很容易就会造成基层某些执法者的权力滥用。
因为治安处罚的案件,不需要检察院、法院介入,公安机关就能作出决定,这很容易就造成主观上的误判。
这也是很多人担心的点。
但是话说回来啊,网上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旗帜鲜明的反对这一条,举出了各种各样的例子。
比如偷换概念、大搞极端化、营造恐怖气氛和制造恐慌情绪,从来达到混淆事实真相、误导舆论、带节奏的目的。
总之,他们就是想把34条给废了。
这就是典型的搞扩大化。
历史上,我们吃扩大化的教训难道还少吗?
你不能因为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就去通盘否定这一条法案啊。
比如法律里面规定要爱国,这时候,他们又会跑出来说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法律啊?爱国,怎么判断我是不是爱国啊,那我买日系车,我买洋品牌这就不算爱国了吗?
所以,难道你们也要旗帜鲜明的反对爱国吗?
我跟你好好讲一件事,可你却指责我讲话的时候,态度不好,口气太冲了,从而将我说的这件事给通盘否定。
这是个什么道理?
34条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啊,我找不出有任何可以废除他的理由。
反而我们应该举双手双脚支持它赶快通过。
而至于这里面存在的那点瑕疵,现在不还在草案征求意见的阶段吗?
因此,我建议该条具体化,可以规定穿戴某种特定服装、佩戴某种装饰为违法,比如穿戴侵华时期日本军服,佩戴侵华军人特定标识等为违法,直接规定发布美化日本侵华言论为违法。
你说你害怕公权力会滥用,那咱们就想办法去限制基层执法者的个人主观意愿。
这没问题。
但你不能因为害怕一件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将本身没有问题,出发点好的法案给否定掉。
真不知道,你们是在害怕什么?
真不知道,你们到底是谁?
真不知道,中灿是不是你们其中的一员?
有瑕疵,我们可以完善,可以去改。
可如果上来就全部否定,要求全部废除,那你们可比那些所谓的“民粹主义者”要极端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