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为何出台《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
从1850年到1864年,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源起于广西。强大的太平军在洪秀全、杨秀清等人的指挥下,横扫大半个中国,将旧式农民战争推向了顶峰。
太平天国运动,经历了从贬低、否定到肯定的过程。直到今天,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仍将其称为一场伟大的农民革命运动。
在辛亥革命前,满清朝廷以及其御用文人,一直在否定、贬低太平天国。
他们为太平军安上“粤贼”、“发匪“、“发逆”、“伪贼”、“逆”等种种轻蔑之名,还编造大量不实之词,将屠城、抢掠等各种罪名安在太平军头上。
然而实际上,清军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其所犯下的暴行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其恶行远超太平军。
然而即便如此,曾国藩、鲍超、陈国瑞等屠夫,仍被冠以“人瑞”“忠臣”之名。甚至连帮助清廷镇压太平军的洋人,如华尔、戈登等人,也被满清吹捧为英雄。
但是到了清朝末年,随着革命思想的流行,太平天国的形象逐渐出现了逆转。
孙中山在倡导革命时,常以洪秀全第二自居,他曾说:
“洪秀全起自布衣,驱逐异族,虽及身而亡,固不能以成败论豪杰也,因深慕其为人”。
孙中山是广东人,和洪秀全是半个老乡。早在幼年时,他便经常听太平军遗老谈及天朝故事,深受感染,而这也成为他领导反清革命的动机。他曾说:
“革命之最初动机,则予在幼年时代与乡关宿老谈话时已起。宿老者谁? 太平天国军中残败之老英雄是也!”
就这样,孙中山以及同盟会一直以“太平天国继承人”自居,将洪秀全、杨秀清视为民族革命的先驱。
辛亥革命胜利后,满清朝廷土崩瓦解。然而在社会上,对于太平天国的污蔑仍屡见不鲜,而这主要体现在地方志的修订上。
据不完全统计,民国年间尤其是20年代以后出版的地方志书中,仍遍布有大量不实之词。甚至在太平天国起事之广西桂平,县志中仍是满篇的“发逆”、“贼匪”,与满清时期无异。
为了进一步为太平天国正名,宣传国父精神,国民政府于1929年发布专项法案,禁止大众继续抹黑太平天国运动。而这项法令被称为《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
国民政府宣传部认为:
太平天国“在清廷对于革命民众,当然视如深仇宿怨,既将其完全扑灭,又复加以种种诬蔑之词。而当时民众处于专制淫威之下,复不解民族主义之谓何,遂致仰承鼻息,疾太平诸王乱贼草寇之不若,其见之于文字者,复加以‘粤贼’、‘发匪’、‘发逆’、‘伪贼’、‘逆’种种轻蔑之名称,被诬至五六十年之久,无人加以昭雪”。
因此,宣传部认为,“查洪杨事件,为狭义之民族革命,自应加以承认”。而太平天国运动,应当是“光荣革命史”。
在《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中,国民政府禁止在一切书籍、杂志、报刊、教材、读物上攻击太平天国,而满清以及北洋军阀所发布的攻击太平天国的文字材料,全部予以封禁。如若仍然攻击太平天国为“粤匪”“发逆”,则判处罚金以及有期徒刑。
就此,一场为太平天国正名的运动,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了。广西地区在重修县志时,更是将太平天国评价为“太平诸杰,奋迹金田,为汉族吐气,千古同钦”。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通过修订教科书,举行各种纪念活动,鼓励学者著述等,有意建构和广泛传播“民族革命的先驱———太平天国”的光荣形象,从而在社会范围内取得民众对太平天国从“发逆”到“革命”的普遍认同。
从此以后,太平军不再是杀人不眨眼的匪徒,而是伟大的民族英雄。
从民国到今天,太平天国运动仍被视为一场伟大的民族革命运动,石达开、李秀成等人的英雄形象,也被刻入人民英雄纪念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