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赦免儿子,如何让罗翔们陷入窘境?
在任期末期大量使用赦免权,一直是最近数十年来美利坚历任总统的共识。比如在2016年特朗普胜选之后,奥巴马对大量人员进行赦免和减刑。在他任期的最后一周,他更是赦免了64人,并为500多名联邦囚犯提供减刑。在今年特朗普胜选之后,拜登180度颠倒了自己的立场,在感恩节后宣布赦免自己的儿子亨特·拜登的一切罪行。
这种赦免是如此的广泛,以至于包括从2014年1月1日开始直到2025年1月1日之间所有潜在的联邦犯罪行为。可以说,福特赦免尼克松的程度都比不上拜登对自己儿子的赦免。
拜登的行为无疑在美国政坛再次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尤其是考虑到拜登长期以来对赦免儿子的明确拒绝,这种转向让民主党人陷入严重的被动局面。除了部分民主党人反复强调这是父亲的仁慈和特朗普更糟糕的话术外,大部分民主党人也对此举颇有不满。
特朗普的支持者更是直接开启嘲讽模式,将“No Man is Above the Law”的自由派口号以讽刺性的方式推上了社交媒体的热搜。2014年的起始节点被视为拜登家族与乌克兰存在利益联系的进一步例证,甚至连囧司徒这样的长期民主党支持者,也在自己的脱口秀中讽刺,为什么是11年这种如此精确的数字。
拜登的反转也引起了国内互联网对自由派法学学者的嘲弄。一时之间对“你法我笑”的解构性运用让赛博空间充满了《孔乙己》般欢快的气息。嘲弄背后显然是相当多数的民众对自由派法学的某种不满。
这种解构性的手法可能没有揭示出赦免权在自由派法学框架内的结构性矛盾。自由派法学的支持者完全可以将拜登的赦免视为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表现,而非理想制度的失败。甚至,更具党派性的学者可以认为,拜登的赦免没有违背宪法框架,反而体现了赦免权的法外仁慈这一特征。
笔者试图指出,作为主权者的决断,赦免权与德沃金所创造的自由派法学愿景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自由派法学所设想的理想制度的乌托邦将难以避免地被赦免权所打破。
赦免权的历史
赦免权一直是法学理论上的难题。作为一个有趣的例子,直到今天,关于总统是否可以自我赦免的问题,在美国宪法的框架中依旧是暧昧不明的问题。这种暧昧不明可能已经暗示了赦免权与自由派法学愿景的紧张关系。为了更好地理解赦免权,对其进行历史追溯是必要的尝试。
根据白宫提供的标准说法,美国的赦免权一直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纪威塞克斯国王伊尼统治时期。这一赦免权被称为仁慈特权,或者皇室仁慈特权。作为英国的前殖民地,美国继承了这种源自英国的赦免权传统,并纳入到美国的建国构建中。“宪法的制定者们刻意将政府的司法职能与赦免权分开,从而消除了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担忧,即审判权和赦免权不应授予同一个人或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