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南海“闯岛”,特朗普比拜登积极多了

2024-12-05 340 0
作者: 包毅楠 来源: 观察者网

  自2015年10月27日的“拉森”号事件以来,美国以维护“南海航行自由”为名频繁派遣军舰擅闯我国南海岛礁邻近海域,以挑战我国南海的海洋权利主张。

  根据中外学者统计,截至2024年12月,这种“闯岛式”的“航行自由行动”已发生46次。在特朗普第一任总统任期内,这种“航行自由行动”表现出“高频次”“助力对华贸易战”以及“显著双标”等特点。而随着美国总统权力正式交接的日子逐渐临近,特朗普是否会在未来四年的第二任期内再度大幅提升所谓的南海“航行自由行动”,值得中国学界和军政部门密切关注、研判。

  美国针对我国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及其主要类型

  美国的“航行自由”行动是其自1979年起设立的“航行自由计划”的一部分,同外交抗议一样,都是用来反对美国单方面识别的所谓其他国家的“过度海洋主张”。

  虽然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起就频繁通过外交抗议形式反对它所认为的中国“过度海洋主张”,但采用军舰“闯岛式”的“航行自由行动”,且通过媒体炒作渲染,则要追溯到前总统奥巴马执政后期的2015年。此后,无论是特朗普或是拜登当局,都沿袭了这种做法。

  美舰“闯岛式”的“航行自由行动”,主要针对美国识别的以下三类涉及中国的 “过度海洋主张”:

  第一类,是“军舰在领海的无害通过须获批准”。

  依据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六条的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中国在1996年5月15日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时也声明《公约》“有关领海内无害通过的规定,不妨碍沿海国按其法律规章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必须事先得到该国事先许可或通知该国的权利”。

  美国政府历来认为这一规定与《公约》中关于外国船舶在沿海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的规定不符,将沿海国要求“事先许可”或“事先通知”的国内立法视为“过度海洋主张”。

  这一理由是近年来美国海军历次“闯岛式”的“航行自由行动”中,挑战我国海洋权利主张中频次最高的。截至目前有记录的46次行动中,该事项受到的挑战高达35次。

  第二类,是所谓“过度的直线基线”。

  中国在1996年5月15日、2012年9月10日、2024年3月1日和2024年11月10日先后四次发布我国部分领海基线声明,陆续公布我国沿海地区的部分远海岛屿的领海基点和基线。

  其中,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是在1996年5月15日的声明中公布的。而美国政府一直认为中国的西沙群岛不具备划设直线基线的资格,曾在1997年通过外交照会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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