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生:关于司法部“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

2020-02-29 13627 19
作者: 安生 来源: 卢瑟经济学之安生杂谈

  今天上网,看到司法部正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大好事,值得推广和鼓励。

  政策出台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这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值得鼓励和推广的。

  对此事感兴趣,想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读者们应该永远去司法部网站,就个人对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科学民主决策,就是要大家充分表达意见,才能凝聚多方智慧,兼顾各派利益,充分形成共识。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的政策,如果被废止,可以充分证明该意见违背大多数人的利益。

  如果经过修改以后施行,那就意味着符合至少不违背大多数人的利益。

  相比西方国家的间接的议会民主,我国的直接民主,更能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

  作为普通群众,应该积极配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

  政府部门征求意见,民间积极响应,建言献策,这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进步的标志。

  毛主席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批评过:……不是积极地向组织建议。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

  向组织建议,在组织鼓励提意见的时候,公开提意见和建议是,是组织欢迎的正当行为;反之,该说的时候不说,事后、私下乱说,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

  在此,说说我自己对这个条例的看法。

  首先,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也需要世界,增加人员往来的便利性,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交流,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我们是否一定提供这种便利,是否要通过基于外国友人永久居留权的方式。

  我相信,我国确实有一批紧缺人才,但是这些人才来华工作,必须通过永久居留权解决,而不能通过长期工作或学习签证(比如三年签证)解决吗?

  再说,由行业主管部门、高校、高技术企业、外国人推荐永久居留权是否恰当?

  比如,以欧洲和美国为例,某些高校在招收留学生时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某些欧洲和美国公司打着引进人才的旗号做人贩子的生意,这些现象,我国能否杜绝,避免重蹈覆辙?

  再比如,下面这条,难道不能用工作签证解决吗?

  比如,美国有些野鸡大学滥发文凭,为了招收国际留学生,赚取高昂的学费,甚至不惜下滑若干分。这些大学的博士文凭,也管用吗?如果结合中国这条政策,美国的野鸡大学会不会成为博士文凭的生产车间?

  我相信,真有能力实现这些条的人,有没有永久居留权,都不是问题。否则,那些境外独资企业是怎么开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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