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从抗疫斗争思考未来的危机处理
首先,声明我不是搞医疗卫生工作的,对医疗卫生专家们在网上争论和解释的一些医学术语,可以说是一头雾水,简直就是个“医盲”。好在“不知者为不知”,对医务工作者我除了学习,就是敬佩和感激。
那么,我今天谈疫情,从什么地方切入呢?
我想换一个角度,不去就事论事,而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从反思到前瞻,也就是从这次抗疫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教训中思考未来的危机处理。
我是搞国家安全问题研究的,有责任和义务对这次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一个复盘和研究,趁热补牢,补上短板,夯实国家安全的基础。
无疑,这次疫情可以定性为重大国家危机处理事件,何谓重大危机?
我们可以把它想象为“天灾”,也可以把它想象为“人祸”。
包括类似这次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地震、大面积火灾、洪水、海啸、甚至核生化泄露、大规模动乱,大规模恐怖袭击。
以至于战争,这些危机有些是可预测的,有些是不可预测的;有些是可防的,有些是难防的;有些是单一因素引发的,有些是多因素叠加的。
我今天不去谈个性的东西,而是谈共性的东西,不去谈一些特殊性的东西而是谈一些规律性的东西,举一反三。
从这次抗疫斗争看我们在危机处理方面有什么教训可以接受?我们会得到哪些战略启示?
因为这次教训太沉重了,沉重到我夜不能寐,痛心疾首,这些教训是我们以3000多人的生命和近数以万亿计的经济损失为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啊,必须重视!
庆功表彰是必要的,抗“疫”勇士们是我们最可爱的人,他们理所当然应该得到我们全社会、全民族,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尊重。
作为宣传部门应该做好表彰激励工作,但战略研究部门的职责是反思,是前瞻,是考虑如果下一次重大危机来临。
特别是,我强调的是“特别是”——如果战争来临,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必须未雨绸缪!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要发问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光发问给湖北和武汉的领导同志,而是发问各级党委和政府:
在平时抓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重中之重的任务之外,是否还有危机意识?
是否有处理危机的能力和处理危机的预案,是否搞过处理危机的演练,哪怕是图上作业,或者就是把这个危机处理的流程在脑子里过一过?
如果有,我想在这次疫情初期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也不至于表现得如此乱了方寸,手足无措。
反思一:危机报警
(2019年12月1日-12月30日)
包括纵向报警和横向报警;内部报警(比如军队作战前的预先号令)和外部报警(比如钟南山院士的电视访谈);分等级的报警。
这里重点谈与这次抗疫相关的纵向报警、横向报警和分级报警。
一、纵向报警:
12月1日,武汉发现首例确诊病例,12月26日湖北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张继先发现四位病人胸部CT片异常,27日她向医院领导汇报,医院迅速上报给江汉区疾控中心,28、29日张继先又发现三位病人,再次上报,医院也再次向江汉区疾控中心报告。
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可以说,这一阶段张继先和医院的处置完全合理合法,但问题是江汉区疾控中心又报到哪里去了?
如果它上报给了市、省的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又是怎么处置的?
为什么国家疾控中心主任高福说是在12月30日晚上通过网络新闻才了解到武汉不明原因肺炎的疫情。
如果真是这样,时间相隔了4天,这里面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没有根据法律启动网络直报系统?
而是按部就班,逐级上报:医生→院领导→区疾控中心→区卫健局→武汉市卫健委→市委→省委。
要知道,时间就是生命,以后一旦发生战争,这种层层报批的报警体系和程序是要命的!我们必须建立网络化的扁平型的预警体系和重大信息(情报)的直达信道。
影响这次疫情直报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信息的鉴别。
不是什么信息都能通过直报系统上报,根据《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我国法定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对不同类型的病种有不同的上报规定和时限,因此各医院和基层疾控中心就要首先弄清他们要上报的是什么疾病,并获取基因序列。
常用的途径是两个,一是找第三方基因测序公司;一是找科研单位合作。前者,要花钱,但时间快;后者,一般免费,但周期相对较长。
这次疫情,各单位基本是按惯例找了比较熟悉的基因测序公司。
武汉中心医院在12月4日已将病人的肺泡灌洗液样本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广州微远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进行NGS检测。
12月26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科研项目常规收集到武汉市中心医院和武汉市疾控中心的不明原因发热患者标本一份。
同日,华大基因从武汉协和医院获得了不明肺炎病例样本。
12月27日,武汉中心医院将一名41岁的患者样本送往北京博奥医学检验所进行检测。
12月29日,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健委指示武汉疾控中心、武汉金银潭医院调查,江汉区疾控中心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始流行病学调查。
1月3日,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张永振教授团队收到样本。
这些科研和测试单位陆续反馈检测结果,有些反馈报告表明,病原体是SARS冠状病毒或者是类似SARS冠状病毒。
特别是,1月2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获得新冠病毒全基因组序列。
1月7日,中国疾控中心成功分离首株新冠病毒毒株。1月9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确认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的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没有把这些流行病学信息及时准确地转化为公共卫生对策?
再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一线国有的医院为什么没有自己的病原甄别能力和手段,我们为什么不依赖国家权威的检测机构,非要舍近求远去求助于一些赢利的第三方私营检测机构?结果耽误了时间,形成了近两周的“犹豫期”。
二、横向报警:
12月30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发布《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两份部门文件,这算是一次专业领域内部横向报警。
据国家监委调查组通报说,这两份通知分别于当天15时22分和19时许被人上传到互联网上。
当日下午5点多,李文亮在微信群中发了一段“华南海鲜水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文字,其后续也在群里发消息强调,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
1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发布情况通报:
近期,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了多例肺炎病例,市卫健委就此发布了情况通报。但一些网民在不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已传唤8名违法人员,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这里从危机处理的角度来看,有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发布预警信息的权限问题;
第二个是发布预警信息与造成社会恐慌的问题;
第三个是公安部门的执法尺度的问题。
(一)首先,谈发布预警信息权限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
注意,这里规定发出预警的主体是省以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从中可以看出,危机发布的主体只能是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也可以授权省、直辖市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这就带来两个问题:
一是武汉市长周兴旺说,我没有被授权,因此不能对社会公布。
一种意见说,他是在“甩锅”;另一种意见说,法律条文确实模糊,什么叫“必要时”?什么叫“可以授权”?如果是“甩锅”,应该追责;如果是法律条文模糊,应该修改。
二是网络上争论的李文亮同志的问题。
有人说他是“吹哨第一人”,是敢于说真话的英雄。有人说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擅自“吹哨”。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出来“吹哨”,那么未来危机来临,一旦有人“误吹”,岂不造成社会恐慌?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出来“吹哨”,那将使我们有限的直通信道造成拥堵,甚至真假难辨,喧宾夺主。
我赞赏李文亮医生的为人,他对亲朋好友和社会是有爱心和责任心的,特别是当他被感染后,还主动请战,希望“尽快回到防疫一线”,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胸怀。
现在有些人拿李文亮医生来炒作,把他描绘成是“反体制的人”这绝对是别有用心。
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
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以后一旦再出现类似的危机,由谁出来向社会发布警号,怎样发布警号?也就是横向报警的问题。
现在就应该在法律层面明确哪一层次或哪一类型的危机需要向民众事先报警?
李文亮和同一医院的急诊科主任艾芬发现疫情后,立即在医生同行中业内通报,艾芬主任还向上级主管单位做了汇报。
这算不算重大信息泄露?能不能称之为是造谣?如果万一发布信息的正常渠道失灵或者被延误,还有什么补救措施?
这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
其实,这次李文亮的“吹哨”就是一次“补哨”,是在张继先的预警在群众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反应之后,他在自己有限的职权内对群众的一次再提醒。
(二)再谈谈发布警号与维稳的把握问题。
这在今后的危机处理中将是一个常见的棘手问题。
今后,一旦出现危机,各级政府是否要向社会公开,如果不公开,只是内部掌握,内紧外松;或者,优柔寡断,等等看,延迟发布。都会使危机扩散,给地方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就像这次新冠病毒危机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一样。
但是,如果轻率发布、提前发布、不慎发布、甚至误发布、发布错误信息,同样会造成社会恐慌,抢购食品、囤积居奇、挤兑银行、谣言四起,甚至骚乱,这也是地方政府难以承受的。
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必须要有这方面的能力、素养和训练。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始终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再谈谈公安干警的执法尺度问题。
这关乎到政府危机处理决策的监督和执行的问题。以后,一旦发生危机,甚至动乱、战争,公安干警是维持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中坚力量。
在这次“李文亮事件”中,涉案的公安干警面临着舆论的巨大压力,我要替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在执法的过程中不够规范,值得检讨,甚至追究责任。
但他们依法行事并没有错,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没有授权个人可以对外宣布重大疫情,除非法律条文变更。否则,公安干警仍然要循章办事,秉公执法。
如果公安干警碍于这次的教训而畏手畏脚,不敢担当,一旦下次国家面临危机,将使社会陷于无序和混乱状态,我想这也是李文亮同志所不愿意看到的。
有人说,“让人去说话,天塌不下来”。那要看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在危机关头也可能一句话,真的搅得天下大乱。
因此,危机需要管控,公安干警责无旁贷。
但在这次办案的过程中,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在李文亮“违法事实”的认定上还是有可斟酌的问题,《训诫书》上明文写着:“现在依法对你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属实的言论的违法问题提出警示和训诫”。
但是,事实是李文亮转发了一些“不属实”的言论,比如他在同学群里说了“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应该说,这部分内容李文亮未经核实就照转,是不够严谨的。
后来,实际情况证明这些病例也不是SARS,但他随后又做了更正,说,“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
因此,以此定性为“违法”似不妥当。在这点上,网民要求武汉公安局给李文亮一个“道歉”是有道理的。
武汉警方的理由是,李文亮不能私自散布重大疫情消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其实这才是警方“训诫”李文亮的真实原因,也是适用法律。
但这一点,在《训诫书》上并没有提及。正如国家监委调查组所说,“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训诫书不当,执法程序不规范”。
因此,建议警方纠正,撤销训诫书。武汉市公安局于3月19日宣布了撤销对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向当事人家属郑重道歉,并对中南路派出所相关责任人、当事民警给予记过、警告处分。
有人说,李文亮医生是“歪打正着”,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我认为,最好还是“正打正着”为好。
还是要在法律上明确界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吹哨”?由谁来“吹哨”?什么是“不属实的言论”,什么是“谣言”,什么是“违法”,在什么情况下的适用法律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出具训诫书?
这些因素关系执法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也关系着民心的稳定,平时必须做好功课,危机或战争来临时才有所遵循。
三、分级报警。
报警是要分有等级和重点的。现在叫什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几级应急响应”,太长、太拗口,可能是从国外引来的舶来货。
老百姓根本分不出来什么是“一级应急响应”,什么是“二级应急响应”,哪一级响应意味着什么?老百姓应该怎么“响应”?
现在提出一个什么“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措施”,老百姓更听不懂这种业内术语,只能误解为,这是小题大做,疫情并不严重,我们只是从严管理。
还不如像以前那样,将疫情区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为好。
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应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这样,一目了然。决策者可以因势利导,根据危机的程度和需要,发布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逐步升级。
老百姓也可以做出一个纵向和横向的比较。
而且,平时就需要向民众解释清楚,哪一类危机意味着什么,老百姓应该做哪些准备。
反思二:危机判断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0日)
即武汉卫健委通报未发现“人传人”,到钟南山判断可以“人传人”。
毛泽东主席讲:“指挥员的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的连贯起来的思索。”
这次抗疫初期,一些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判断失误,就是违背了这一个认识论的基本规律。
12月31日上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正式展开相关检测核实工作。
同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多例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的肺炎病例,经专家会诊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
随后,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也对外称:“并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不会人传人,疫情可防可控”。
武汉卫健委则一错再错,2020年1月3日,通报共发现44例“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但未发现“明显人传人”和“医护感染”。
1月11日,武汉市卫健委通报称,“根据国家、省市专家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大部分都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目前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
1月14日,武汉卫健委称,现有的调查结果表明,“尚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不能排除有限人传人的可能,但持续人传人的风险较低”。
而事实是,在此期间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已经陆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1月7日,同济医院急诊科医生陆俊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1月10日武汉出现首例病亡病例,同日,医生李文亮开始出现咳嗽症状。
1月12日李文亮入院,属疑似病例。截止1月15日,武汉累计报告病例41例。
在这种情况下,武汉市卫健委怎么还能得出“目前没有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的结论?
正是这一错误的结论,导致了湖北省和武汉市两级政府做出了一系列的误判,埋下了祸根。
直到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1月14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防控工作。
1月17日,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袁国勇书面报告国家疾控中心主任和广东省疾控中心,警惕“人传人”和无症状感染的风险。
特别是1月20日,国家卫健委组织高级别专家组召开记者会,钟南山院士在记者会上证实新冠病毒存在“人传人”。
这才制止和扭转了新冠病毒“不会人传人”的谬误,拯救了万千大众。
在调研工作正在展开的过程中,12月31日武汉卫健委对外宣布没有发现“人传人”,也没有发现医护人员被感染,以后又多次重复这一结论。
在诊断过程中,一度将华南海鲜城的接触史作为诊断的必备条件,疏漏了许多没有去过华南海鲜城的疑似患者和轻症患者,造成确诊患者增数不多、蔓延不快的假象。
由于上述判断上的失误,这就使当地领导干部、普通民众和医护人员放松了警惕,形成了防疫工作的一大拐点。
这一错误的结论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
是当时地方政府偏听偏信了某些专家的误判?
还是当时案例不足,数据不充分?
还是病毒有一个演化的过程,我们对新型病毒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
还是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直接听取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
还是主观臆断,过早下结论?
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不能得了病,还不知道病根在哪里。使“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以后,如果再次发生危机,甚至战争,首先要进行危机研判。
这里强调的是“研判”,即先研究,再下结论。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必须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哪怕是逆耳忠言,兼听则明。
然后对收集来的情报(或信息)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思考,三思而后行,然后再得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未来战争,更是充满战争迷雾,信息不确定性,信息诱骗,信息堵塞、信息单向透明,都给信息的获取、甄别、判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级党政军领导必须在平时加强这方面的训练。否则,一旦判断失误,满盘皆输。
如果方向出现偏差,决心越大,损失越大。
反思三:危机管控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5日)
危机管控主要是指控制局面,不使危机向纵向或者横向蔓延扩散。
这次抗疫的危机管控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0日)
即从武汉市卫健委宣布病毒不会“人传人”,到钟南山宣布新冠病毒可以“人传人”。
1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全国电视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提出,“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卫生健康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
而且有针对性地提出,“湖北省和武汉市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管控;加强发热人员管控,筑牢体温监测和发热门诊筛查两道防线;加强人群活动管理,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提醒发热患者不要离开武汉;加强患者救治和密切接触者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下决心把疫情控制在当地,尽最大努力避免武汉疫情扩散蔓延”。
而湖北、武汉的领导同志对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这一阶段的危机“管控”可以说是严重失误。之所以说是“管控”严重失误,主要基于判断失误,认为“不会人传人,可防可控”。
于是有了如下错误的举措:
1月10日武汉的春运与全国的春运如期同时展开。
湖北省“两会”于1月11日至16日在武汉召开。
1月18日武汉百步亭社区第20届“万家宴”开席。
1月24日召开湖北省团拜会。
这些错误的决断和举措,传递了错误的信号,最终酿成了危机的蔓延。
那么,为什么一些国家机关和湖北、武汉两级政府会危机判断失误?客观分析,主要是三条原因:
一是被一些专家的误判所误导;
二是害怕造成社会动荡,影响发展大局;
三是名利思想作祟,一些领导习惯于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报喜不报忧。怕影响省市两级“两会”的“顺利”召开,怕在此期间出现“负面”新闻。
“两会”的维稳成为影响省市领导决策的重大心理负担。
第二阶段(2020年1月20日-1月25日)
即从钟南山判断新冠病毒可以“人传人”,到中央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对病毒的性质有了新的判断,因此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
比如,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建立每天汇总并发布各省疫情信息制度,使信息公开透明。
国务院将新冠肺炎纳入传染病法和卫生检疫法管理。
一些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3日武汉开始封城。
但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一些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危机处理应对措施,还是过晚、过弱、过乱。
先谈“过晚”。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令人不解的是,别的省市已经启动一级响应,而湖北1月22日只启动了二级响应,24日才启动一级响应。
武汉1月22日才要求全市市民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2月2日湖北才要求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对所有疑似患者集中隔离。
另外,如果“封城”的决策能提前一周,损失也会成几何级的减少。但是,历史没有“如果”,历史只有结果和后果,希望下一次历史上不要再重复“如果”。
再谈“过软”。
习主席、国务院已经多次对湖北、武汉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指示,1月14日,国家卫健委还在全国电视会议上专门对武汉的防疫工作做出了具体指示。
但湖北、武汉地方政府的领导行动迟缓、无力。武汉封城后,并没有封户封足,人员还可以随意走动。
2月10日才要求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必须测量体温并登记。
2月19日才开始拉网式大排查。
早干什么去了?
最后谈“过乱”。
这是最严重的失误。由于地方政府对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封城后的社会承受能力准备不足,造成大面积的恐慌和混乱,医院、药房、商店、车站人满为患,人心惶惶。
特别是在医院,由于医务人员不足,病床不足,医疗资源不足,造成大量患者拥挤排队候诊,一号难求,一床难求,一药难求,使一些患者交叉感染,一些患者小病转为大病,大病转为危病,一些患者失去了生命,家破人亡,教训惨痛。
从危机管控的角度反思,有几点值得强调:
(一)什么叫危机意识,底线思维?
毛主席讲,就是从最坏的情况着想,争取最好的结果。那个时代的底线思维就是,“备战备荒为人民”,“准备早打、大打、打核战争”。
基辛格在《回忆录》中讲,周恩来总理与他会谈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把事先准备好了的腹稿扔在了一边,周总理说了些什么?
周总理说,“我们始终准备打大仗,我们奉行积极防御,始终准备打大仗,我们准备苏联、美国进攻中国,我们准备苏联占黄河以北,美国占黄河以南。”
基辛格目瞪口呆,走遍全世界,还没有看见过哪国的领导人能以这样的方式做外交谈判的开场白。
一句话,顶的基辛格赶快交底,他说“我们绝不会进攻中国”。
这就是毛周时代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和危机意识,底线思维。
那么,这次的疫情让我们认识到的“危机意识,底线思维”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句话,“宁肯床等人,也不能人等床”。
以后,我们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人员编制、资源储备,就应该以这次疫情为参照系,这次疫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1700万人口的城市需要储备多少,其他省市就要按人均比例计算储备多少。
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比如上海黄浦江的防洪大堤,就是按300年一遇、50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来建设,否则,一旦真发了洪水,关乎数以千万计老百姓的生死安危。
所以,我们平时一定要加紧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防灾基础设施以及战场建设,从最坏处着想,防患于未然,把百年一遇的事情,当作现实的事情。
小战要有大战的准备,大战要有和强敌作战的准备。
习主席反复告诫我们:
“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
“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宁可信其重,不可信其轻”。
这就是我们的危机意识和底线思维。
军人尤其应该如此,常备不懈,有备无患。
(二)什么叫危机预案?就是“理论” + “实践”,就是“教训”+“经验” +“新情况”。
从这次一些地方领导的初始表现来看,基本就看不出有什么危机处理的预案,或者说危机处理的预案很不完善、很不到位。
先是大意,后是慌乱。
如果说,这次“大疫”史无前例,谁都没有经验。
那么,以后谁都不能再以此为推辞,必须认真总结这次的教训,广泛听取各界,特别是罹难亲人的意见,再加上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的思考,举一反三,制定出新的应对危机的预案。
危机预案必须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各级领导对预案的各个细节,必须烂熟于胸,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两次。
(三)什么叫危机管控?这包括未来战争的战场管制、新闻管制、交通管制和灯火管制。
1、危机管控的决心。
这次“封城”史无前例,可以类比于是一次战场管制。
首先,是下决心。需要不需要“封城”或者战场管制?
这是一个战略决策,涉及全局、涉及到社会稳定、涉及到经济发展,涉及到民众心理的承受能力和政府物资的储备能力,必须权衡利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不可行性分析。
一旦决心已定,在什么时间对外公布?这也有一个“度”的把握的问题。
如果提前公布,可能造成恐慌,大量市民外流,影响管制的效果(比如这次封城前,据说武汉市人口已经外溢五百多万);
若滞后公布,疫情蔓延,防控代价更大,社会成本更高。
因此,在对外宣布管制之前,有关方面必须做好应对社会恐慌的物资准备和心理疏导。
在这次疫情处理中,四川省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经验是,待各项工作部署到位,物资储备比较充足时再发布,减小了社会的恐慌程度。
2、危机管控的法律依据。
1月23日凌晨,时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马国强主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会暨工作视频会议,宣布“严格落实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各项要求,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实行战时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这里面提到“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实行战时措施”。这一提法,如果是为了强调疫情的紧迫性和遏制疫情的决心而言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前瞻到未来战争,“进入战时状态”应该由谁来授权宣布?
如果“进入战时状态”当地政府和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这是需要认真慎重思考的。
我认为这次疫情,我们是否用“进入紧急状态”更妥?
这又让我们进一步联想到,我国是否应该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状态法》(现在已有专家建议稿),以便在未来的危机管控中有法律依据。
3、新闻管制。
在信息化时代,一旦发生重大危机,特别是战争危机,舆论战将是一个重要方面。一定要在平时就给民众解释清楚,在特别时期,要采取一些特别的手段。
比如,要进行舆论疏导,对有利于稳定民心,鼓舞士气的要多宣传报道;对不利于危机处理,有可能造成恐惧心理和营造消极悲观气氛的要控制报道。对散布谣言,蛊惑人心,煽动动乱的要依法严惩,坚决打击。那时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必须要服从于危机处理。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现在,有些人埋怨,有关部门删帖删多了,我们首先要问问那些被删帖的人,你扪心自问,你的那些被删的帖子是有利于抗疫,还是不利于抗疫?
是在歌颂光明,还是在渲染阴暗?
武汉政府已经宣布武汉进入“战时状态”,那么,对不利于抗疫的言论自然要进行管制。
当然,对一些反映民计民生的报道和为政府献计献策的建议,也应该有直接的沟通机制。
正如在这次抗疫中,四川各地主流媒体纷纷公布了四川省疫情监督热线电话12315,欢迎群众举报监督各种疫情期间的违规操作,并反映民意。
这就多了一条下情上达的直通渠道。但是这个渠道完全是为了在抗疫中反映民意而设,它的内容不会对外公开,更不会在网上博眼球,邀“打赏”。
重大危机过后,新闻管制应立即解除,恢复正常。
我们应该支持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也应该支持舆论体系给各种情绪的有序释放和宣泄提供必要的出口和空间,但必须要区别“平时状态”和“紧急状态”。
即便是在平时状态,也不能挑战和动摇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这次抗疫,不是由共产党来领导,没有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和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这个发问一直延续到下一场战争。那时,也会有同样的问题。
4、交通管制。
这是城市管制的重要一环,关键是在哪里设卡?卡位在平时就要选好点。
既经济,又有效率。既要保证城市管制的有效性,又要保证救援物资和人员的流动顺畅。
在总体限行的情况下,政府手中必须要有足够的机动交通工具。
在未来重大危机和战争面前,我们还可能面临航空管制、灯火管制、网络管制、水源和食品限量等问题,必须事先有所预案。
好在,在这次抗疫斗争中,我国国民表现出了听招呼、守纪律,令行禁止的良好素质。
反思四:危机处置
(2020年1月25日-3月10日)
即从中央成立领导小组到习主席视察武汉。这是危机处理的决战决胜阶段。
危机处置阶段主要采取了如下战略举措:
(一)选将,成立指挥部。
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决定,党中央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李克强总理任组长,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党中央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派出指导组,孙春兰副总理任组长,推动有关地方全面加强防控一线工作。
1月26日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王贺胜任湖北省委常委。有武汉地方工作经验的陈一新担任中央指导组副组长。
2月10日,湖北省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张晋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刘英姿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上述两职务,由新到任的省委常委王贺胜兼任。
2月13日,应勇任湖北省委书记,免去蒋超良的职务。王忠林任武汉市委书记,免去马国强的职务。湖北省、武汉市临危果断换帅,对纾缓民怨,更换思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老百姓赞为是抗疫的重大转折点。
(二)调兵,派遣精锐部队。
1月24日除夕之夜,由解放军陆、海、空军军医大学抽组的三支医疗队共450名同志,分别从上海、重庆、西安三地乘坐军机出发,于当日23时44分前全部抵达武汉机场,次日即投入到当地定点收治医院,争分夺秒开展救治工作。
由联勤保障部队筹措的第一批1万多套防疫物资也星夜运抵武汉。此后,经习主席批准,军队抽组1400名医护人员于2月3日起承担武汉火神山专科医院的医疗救治任务。
2月13日,军队增派2600名医护人员支援武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参照武汉火神山医院运行模式,军队医护人员又承担了武汉市泰康同济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院区确诊患者的医疗救治任务。
2月2日经中央军委批准,根据中部战区命令,驻鄂部队抗击疫情运力支援队正式抽组成立,开始承担武汉市民生活物资配送供应任务。
2月2日上午,空军8架运输机相继从沈阳、兰州、广州和南京飞抵武汉天河机场,驰援湖北抗击疫情。据悉,8架飞机共运输800名医疗人员、70余吨物资。
人民子弟兵始终心系群众疾苦安危,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决策部署,听令而行、勇于担当,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最前沿,构筑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三)抢占制高点,建立保障基地。
为解决发热病人看病难、住院难的燃眉之急,借鉴“小汤山”经验,迅速建立临时性专科医院。
武汉火神山医院1月23日下达任务,2月2日完工交付,2月3日收治病人。总建筑面积3.39万平方米,可容纳1000张床位。
雷神山医院1月25日下达命令,2月8日,正式交付投入使用,当晚正式收治病人。分为两栋建筑,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增床位1500张。
2月3日武汉建设“方舱医院”收治轻症患者。“方舱医院”对迅速把确诊的轻症病人都收治起来,给予医疗照顾,与家庭与社会隔离,避免造成新的传染源,又对患者分级救治,“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至关重要。
可以说,这是国家在关键时期的关键之举。除武汉之外,基于疫情发展态势,各地相继破土动工,着手修缮和建设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区。
(四)调动各方力量。
党中央统一调配,从全国各地调集人力物力资源支援湖北和武汉。到目前为止共有346支医疗队、4.26万医护人员抵达湖北和武汉,这是这次抗疫的主力军和功臣。
钟南山、李兰娟、王辰、黄璐琦、张伯礼、陈巍、乔杰、仝小林等著名业内院士,集结他们的顶尖级团队齐聚湖北。
各省市和各大企业定点支援,社会踊跃募捐,一些民营企业和社会名人也主动捐钱捐物,回报社会。广大公安干警和社区工作者战斗在一线,科技工作者齐心协力研发疫苗。志愿者不辞辛劳,为抗疫无私奉献。
市民们“宅”在家里,决心“把病毒闷死”,他们认为,听招呼,戴口罩,居家也是贡献。在全民抗疫的斗争中,前线有医疗工作者,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整个社会呈现出人民战争的全景式画面。
(五)及时发布工作指南。
从1月15日到3月4日,国家卫健委陆续发布了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以后,一旦发生重大危机或者战争,也应该有针对性地发放一些可供操作、可供参考的指导性文件,或者宣传材料。
(六)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在这次抗疫斗争中,共产党员冲锋在先,“急难险重”的地方都有共产党员的身影,社会的最基层单元都飘扬着党的旗帜。
在共产党员的感召下,许多青年在火线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国广大共产党员积极踊跃捐款支援灾区。据统计,截至3月10日,全国已有7436万多名党员自愿捐款,共捐款76.8亿元。
这一阶段抗疫斗争对我们的启示是:
今后一旦重大危机或者战争降临,我们必须:
一、迅速建立指挥体系。
形成统帅管总,领导小组(相当于战时的基指)坐镇指挥协调,指导小组(相当于战时的前指)负责前往一线指导危机处理。
这个指挥体系应由党政军警的领导同志组成。
指挥必须靠前,具有临机处置权,对一些迫在眉睫的重大风险可以先斩后奏,对一些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及时更换。
指挥必须审时度势,根据具体情况突出不同的工作重点。
比如这次抗疫,先是全国防堵,再是重点攻坚,提出“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省则全国胜”,现在又适时地提出复工复产,防疫重点也前移到防止境外输入。
未来危机处理和未来战争,指挥者也要始终把关注点紧紧地盯在战略中心的确定和战略重心的转移上。
二、统帅部必须掌握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锐力量。
解放军就是这么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子弟兵。
她有完整的指挥协调体系,快速的机动投送能力,严明的组织纪律,先进的装备和精湛的专业技术,可以担当突击队、救火队的重任。
在人民群众中享有盛誉,解放军一出现,人民群众就感到有希望了。
以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军队卫勤队伍的建设,保留和充实军队医疗骨干,政策向他们适度倾斜,永远把他们作为我们最可爱的人。
同时,军队要把生化安全纳入军队的职责,加强对生化战的研究和防卫,组建一支过硬的生化战部队。
三、组建一支隶属于中央的智库。
这次幸亏有钟南山等专家出来救场补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次抗疫的胜利,主要还是胜在人才上,胜在科技上。
钟南山院士及时地判断“新型冠状病毒可以人传人”,李兰娟院士果断提出“应该封城”,王辰院士智慧地建议“建立方舱”,黄璐琦、张伯礼等院士坚持“在抗疫的过程中,中医药不能缺席”。
他们的建议对抗疫起到了积极的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如果以后再出现类似危机,而钟南山等院士不在现场,或者他们也出现了误判怎么办?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组建一支中央智囊团队,智囊团的成员必须懂专业,有权威,有经验,敢直言,平时不断研究、推演危机,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当危机来临时,要能及时拿出真知灼见,辅助决策。
四、加强法制建设。
未来危机处理和未来战争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变量,唯一不变的就是比较稳定的法律,这是我们行动的依据。
但在这次抗疫斗争中,我发现我们的可适用法律,法出多门。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还有其他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文件中一些条款是不明确的,甚至是矛盾的。
比如关于危机信息的发布,一些法律文件说,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一些法律文件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发出预警;
还有一些法律文件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
这些法律文件应该根据这次抗疫斗争的教训,有所调整和规范,还应当适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事态法》。
由此,联想到我们的《国防法》和《国防动员法》等国防法律,也要比照这次抗疫斗争实践认真审视,进一步充实完善。
五、加强战场建设。
这次的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和方舱医院的建设,为我们今后应对重大危机和战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我们可以利用地方的基建优势,采取集装箱式、积木式、模块式的方式迅速搭建临时野战医院和大型仓库。
还可以快速征用民间体育馆、医院、宾馆和会展中心,平时就要现地考察,签订预征合同,明确责任。
六、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毛主席曾经批评,“官僚主义害死人”。在这次抗疫斗争中我们有深刻的教训。一些单位层层开会,重复开会,层层报批,重复报批,报批程序繁杂,报批流程冗长。结果是影响了办事效率,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甚至贻误了战机,贻害了生命。
在今后应对重大危机时,一定要压缩报批层次,简化手续,缩短流程,减少报表,突出重点,消化理解上级意图,把上级的指示精神变为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言简意赅,少说官话、套话。
情况紧急时,可以机断专行,临机处置,敢于担当,事后追报。
七、打人民战争。
人民战争是我党赢得政权、巩固政权、建设政权的法宝,也是我们赢得这次抗疫斗争的“祖传秘笈”,这是任何政党、任何国家都无法复制和效法的。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党中央一声号令,十四亿人一个不落全部戴上口罩;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没有一个喧嚣的城市不是瞬间变成一片宁静。
这不就是强大的号召力吗?
党中央一声号令,几千军人冒死赴难,几万医务工作者从四面八方汇集到疫区,两座容纳上千人的医院在十天之内崛地而起。
疫前,我国防护服的日产量不足2万件,现在一下变为50万件。N95口罩之前日产20万只,现在是160万只。
这难道不是强大的动员能力吗?
党中央一声号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成千上万吨的救灾物资,食品蔬菜从祖国各地通过陆海空通道运往灾区,几百个科研机构协同攻关。
这难道不是强大的协调能力吗?
党中央一声号令,基层党支部,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闻风而动,在最危险最困难的地方都高高飘扬着党的旗帜。
这难道不是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吗?
党中央一声号令,无数的志愿者不顾生死,不计报酬,舍小家为大家,舍小我为大我,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是90后,00后,这些可爱的孩子们——
难道不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生命力吗?
别再争论什么这个制度好,那个制度好?
如果不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在大难面前谁人能得到这样的拥戴和信任?!
如果哪个制度能在大难面前,像中国政府这样一心为民,全力抗疫,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以举国之力,上下同欲,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我就承认哪种制度好。
一个能在瞬间沉默的民族,就是一个能在瞬间爆发的民族。
这让我想起了毛泽东主席的名言:“战争的伟力存在于民众之中”。
这可能就是这次抗疫斗争给我们最大的战略启示。
最后,按照老百姓在网上留言的方式,引用毛主席的名言,作为我这篇反思的结束语:
1、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2、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
3、没有一支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
4、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5、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6、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
7、“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一切为了人民健康。”
8、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中华民族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
10、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危机善后阶段,因为尚未开始,思考从略】
作者系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