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周:由城管人员暴力执法引起的思考


  9月15号发生的一件小事通过网络发酵,在民间掀起波澜,——即江苏南通城管暴力执法拎摔卖菜老人的事。有监控视频为证,早晨5点44分,城管执法人员出动执法,在马路旁摆摊卖菜的72岁的张奶奶见执法人员盯上了自己,收拾起菜摊准备离开,但被城管人员赶过来,抢走手中的红色袋子。老人在同对方争抢中,摔倒在马路中央。城管队员不管不顾,又夺走老人手中的杆秤,连同袋子一起扔到执法车的后备厢内。爬起的老人紧追不舍,同城管人员交涉,想要回被没收的东西。她的诉求被无视。3名城管人员想开车离去,但遭到老人继续纠缠。5点47分左右,一城管人员下车打开后备厢,将杆秤拿出来折断扔在路边。老人见状,索性坐进后备厢,想继续与城管人员交涉,却被折断杆秤的城管人员一手拎起,摔在马路上。摔躺在地下的老人艰难起身。城管人员准备驾车离去时,被激怒的群众拦住。

  此事件曝光第二天,也就是9月16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通报称,开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点过程中行为粗暴,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发后,当事人被迅速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及街道领导赴医院看望慰问并致歉。管委会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随后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吴某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这起事件同其它社会上频繁发生的涉及执法和道德冲突的事件一样,以公权力与百姓、尤其是底层弱者的对抗,赢得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的同情弱者,指责公权。此类事件频发,撕裂管理执法者和被管理执法者——普通百姓之间的关系,进而撕裂党群关系,严重贬损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表面上看,这些小事貌似普通的管理纠纷,但反映着复杂深邃的时代背景,埋藏着危险深刻的社会问题。就拿9月15号发生在江苏南通这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来说吧,它至少暴露出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从表面讲,民间百姓传统道德判断,是城管人员的“匪气”和“几无人性”,卖菜老人无论多么“违法”,都被人们先入为主的传统道德观置于同情与保护的弱者地位——其一是强势公权力与弱势百姓个体的对垒;其二是三个年轻城管人员与一个年逾7旬的老奶奶的博弈;其三,一边是执法者的盛气凌人、粗暴冷血,一边是为讨生计而卖小菜的老人,为要回自己被对方夺去的东西而苦苦哀求。老人在争抢中被拖拽,倒在马路中央,执法者不管不顾;老人在执法者折断杆秤,绝望之中坚持抗争时,被执法者老鹰抓小鸡般拎起摔在地上。中华传统道德判断从来是“抑强助弱”,城管执法者用自己的行为,将自己推到了民心仲裁的被告席上,激起民愤本在情理之中。

  再往深处剖析,城管执法者与卖菜老人无仇无怨,为何要像对待仇寇一样对待老人?原因不外两条:一是老人临街摆摊,违反了城管条例,老人有错在先。二是老人摆摊地点处在三名城管人员的管理范围,上级对他们有职责考核标准,且这标准可能直接与他们绩效工资挂钩,他们对老人行使职权,实属“守土有责”,是份内工作。不难看出,城管人员是敬业的,他们早上5点多钟就开始了工作,而卖菜老人早上5点多钟便上街卖菜,其不得而知的晚景境遇也令人辛酸。他们不期而遇,管理者因为职责所在,被管理者因为生活所迫,双方由目的指向的矛盾导致的博弈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这起事件引起民愤的不在于城管人员履职执法,而在于执法者的极其粗暴、冷血,尤其是将老人拎起摔下瞬间画面,刺痛人心。

  难道是城管人员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良知了吗?似乎不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那么答案只能有二个:一是在他们的眼中,被管理者太无赖、太可恶,非采取强横手段不足以震慑这些城市秩序破坏者,杜绝乱摆乱放现象。二是长期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下,受不良社会气氛的熏陶,耳濡目染,使年轻的他们产生了人的社会等级观念,将管理对象根据社会普遍默认的以职业、金钱为评判标准,分成了优、劣等级,相对卖菜的底层被管理者,他们自认为有极大的优越感,在执法管理中不屑于浪费自己的感情。从城管人员毫无顾忌的行为来看,他们如此粗暴地对待小摊小贩,由来已久。

  三名年轻城管人员或许不明白,他们自从穿上城管制服参加工作开始,就不只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再往上讲,是代表一座城市的形象,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他们的后面是党和政府,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由此,我们自然地想到城管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和思想教育问题。

  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全民,特别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一浪高过一浪。尤其是近两年来,全国上下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党政机关作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教育的目的在于党员政治思想上的正本清源,在于去除人们思想上不健康杂质,在于廓清不良社会风气。学习教育不是自上而下的跟风;不是为了开展学习教育而开展学习教育,将其形式主义;不是停留在层层下压、密集轰炸、照本宣科的教育学习会上,而是要结合实际,讲求实效。通过将学习教育融入实际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激发人们崇尚道德、理想的激情,升华人们思想境界,形成风清气正、团结互助的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教育学习的效果,尤其要体现在涉及民生、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一线管理、执法人员的言行上。从江苏南通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来看,南通城管部门的主题教育搞得不太好,形式大于实效。即便这起事件是特殊个案,也说明贯穿主题教育的主线——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意识,并未很好的传导到关键的一线管理执法人员。

  面对社会一边倒的舆论,也许南通城管会感到憋屈,辩驳底层百姓的素质太差,没有维护城市秩序、文明的大局意识,为图自己便利,随意占道摆摊,乱停乱放,和风细雨地说服教育对他们根本不起作用,不来点“武”的根本不能奏效。

  是的,南通城管的委屈可以说是全国城管的委屈,他们所面对的执法管理困境,也是全国城管每天面临的困境。从这共同的困境中,折射出城市要文明与底层求生存之间几似无解的矛盾。快速发展、扩大的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它追求的是秩序井然、光鲜亮丽。城市文明创建的诸多软、硬件要求,直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城市管理者的这一追求,而追求、实现这一目标的维护城市“面子”的首要责任,直接压在了城管部门肩上。上级领导对城管部门目标任务的硬性规定,责任指标的具体量化,导致城管部门因直接面对需要化解、处理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因执法管理而发生的琐碎、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压力山大;而被管理的一方,影响市容市貌的人,很大一部分是“半城半农”式底层摆摊、卖菜的弱势群体,其中又以老人居多。这是一个游走于城市边缘、生活在城市夹缝的相对贫弱的群体,他们不会讲什么大道理,只有一个实诚的念头,卖点小菜、摆个小货摊什么的,弄点小钱过日子。他们没有政府规定的诸如农贸市场、商场等专门经营摊点,为图小菜或货物早些卖出,喜欢挑着担子,拣人流密集的地方摆摊,和城管人员“打游击”,城管来了就跑,城管走了就“卷土重来”。

  我们不妨将对问题的探讨、认识上升到更高的社会层面,从宏观视角进行剖析。

  我们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脚步是否过快,以至于“火车头”与其拉着的“车厢”存在脱节的危险,生活在温饱线上的底层百姓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

  城市的快速发展,宛如飞快旋转着的离心泵,用市场淘汰法则将跟不上时代脚步的人们甩离时代中心,形成一个为数庞大的社会边缘群体。现代城市对这个群体明显具有排斥情绪。再将思维往深入探触,亿万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城市建造者、服务者——从事建筑业、家政服务业、工厂流水线的打工者,他们是城市快速生长的忍辱负重的基础,是城市崛起的建设者,是维护城市运行的默默无闻的奉献者,他们散布在城市里,干着最脏最累的活儿,挣着缺乏保障、充满风险的微薄工钱,——这样一个最有资格成为城市主人的城市建设者、服务者群体,同样被城市无情地边缘化。南通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同众多全国发生的类似事件一样,以其超越事件本身的泛社会化意义,深刻地反映了这一现实问题。

  无独有偶,在江苏南通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两天后,网上又曝出广西柳州城管“将卖菜老人蔬菜扔进垃圾车”的视频,同类的事件,不同的地点。该视频显示:一穿制服的城管人员一手提着老人装菜的一只菜筐,一手同拉拽着扁担和另一只菜筐的老人撕扯着朝垃圾车走去。来到垃圾车前,开车的环卫司机将车厢盖打开,城管人员将老人的两筐菜扔进车厢,又夺过老人扯住的扁担,丢进车厢。最后镜头是,失去菜和菜筐、扁担的老人躺倒在人流密集的马路中央。

  江苏南通和广西柳州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都有视频为证,还有有录像视频没被传到网上,或因执法管理地点处于电子监控盲点,在城管人员执法时没有录像凭证的,究竟有多少呢?无论如何,它至少说明这类问题在全国是一个普遍性问题,它作为“牛皮癣”似的城市顽疾长期存在着,它是城市文明创建之痛,是城市管理之痛。再往深处说,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现实反映。它表明,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任重道远。

  近年来全国掀起的文明城市创建热潮,固然能促进城市智能化管理和更加光鲜亮丽、整齐划一,但我们知道,文明城市创建也是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官员政绩工程滋生的温床,利与弊兼而有之。所谓城市文明,归根结底讲求的是市民素质的整体提高,是人的文明,尤其是地方政府和城市管理者的文明。城市文明的首要标志,应是城市一线管理执法者在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文明素养,它是检验一座城市是否文明的重要标尺。它具体表现在管理执法者发自内心的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言行上,在工作中同被管理者之间产生矛盾纠纷时,应放下自己代表公权力的高压姿势,以和对方地位对等的心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体谅对方讨求生活的艰辛,发自内心的尊重他们的人格,敬重他们的自食其力,对和他们之间产生的纠纷,首先从自己身上多找问题,而不是一看到违规现象,第一反映,是将自己和对方像“敌人”一样剑拔弩张地对立起来,而是应对对方的违规行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动脑筋,多想方法,务须将工作做到使对方心悦诚服,建立起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融洽鱼水关系。管理者为管理而管理的简单粗暴方式,只能越来越撕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与我党密切党和群众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

  对于城市管理部门来说,应定期或不定期,不限室内室外、不限场地,多组织开展被管理对象学法、守法学习教育活动,以生动活泼、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城管法规,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教育内容、城管法规在人们心中潜移默化,使他们在日后经营行为中,自觉遵规守纪,树立大局意识,为维护城市形象履行自己作为城市公民的义务。如果连同情弱者、保护底层人民群众利益这一点基本道义都丧失了,那么奢谈建设文明城市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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