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平邦:《第一财经》吁求“放手、放权”,《财新》的诉求就更不言自明


  《第一财经》,上海媒体,刚刚发了篇社论,叫《最好的承诺是放手和放权》,这篇社论说:合放手时须放手,得开眉处且开眉,对民营经济最好的支持和鼓励,是相信企业家知道如何经营企业,放手就是放活,放权就是放胆。唯有如此,才能为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营造有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看到《第一财经》的这篇评论,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的12月刚刚上台的阿根廷新总统哈维尔·米莱的一系列放手、放权的新经济政策,说实话,这也没法不让人多联想。

  有意思的,也是狡猾狡猾的是,这明明就是一篇当下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呼唤政府要放手和放权的评论,最后一句还要带上“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还要把国企放在前面,其实谁不知道,您所谓的对民企或外企的放手和放权,那就是要对国企的收手和收权。

  大家发现没有,当像《第一财经》在为民企、外企向国家呼唤放手和放权的时候,一定是把所有的民企、外企都假定为好企业,而且是假定为受到了国家打压的好企业,这时候,就再没有人提一句中国房地产业的崩溃、中国金融业的风险,其实正是来自于那些曾经被他们吹捧上天的什么恒大、碧桂园和万科这样的民营企业了,所以,我现在想问,《第一财经》社论的意思也是要对恒大、碧桂园和万科这样的民营企业继续放手和放权吗?也是要对美国美光这样的外资企业继续放手和放权吗?也是要对台积电这样的台资企业放手和放权吗?也要是对滴滴这样的视国家安全为交易资本的民营企业放手和放权吗?

  我个人觉得,对在中国市场上经营的企业,除了用国企、民企、外企这样的标准加以区分外,更应该还有好企业、不好不坏企业和坏企业的区别,所谓“合放手时须放手,得开眉处且开眉”,它不应该只针对于民营经济或外资企业,而是要针对于中国市场上所有的好企业和那些合法经营的企业,而对那些已经被证明的坏企业,无论是民企还是国企,则不但不能放,还要收,还要收得更紧。比如,同为民营房地产企业,恒大和万达,我看就有明显的坏与好的区别嘛,但按《第一财经》的意思,我理解当是把许老板放出来,去跟王健林“公平竞争”,这样可以吗?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改革开放开始算,已经有40多年,积累了全世界最丰富的发展经济、发展企业的成功经验,因为在经济成长规模上,我们中国是用40年时间走完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至少100年的路,对此中国人应该更加自信,但我们中国的经验,绝对不是“最好的承诺是放手和放权”——所以,在我看来,《第一财经》这时候出来一条这样的评论,其实是要把阿根廷总统哈维尔·米莱的经济改革引进中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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