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关于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的建议
权威的信息来了
权威的部门来了
权威的说法来了
权威的结论,还需要等一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大的院就是国务院,国务院换一个说法就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这个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其权威性是不言而喻的。
须明确,现在这个问题是什么?
是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
须明确,关于问题的定性需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
国务院这次下了大决心,由食安办牵头,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
国务院的态度很明确:
①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②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③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公布。
针对网上的评论,我有如下思考:
①油罐车出了问题是吧?
②油罐车谁家的?
③卖家被点名是中储粮,中储粮的油本身有没有问题?
④买家是谁?为什么连个名字都没有呢?
⑤谁雇的油罐车?这么个简单的信息都搞不清楚吗?
⑥至少有三方,即买家、卖家、运家?为什么反复只点名其中一方?
……
△如果这几个问题没搞清楚,“中储粮卸完煤油装食用油”,这个结论从哪儿来的?
△△强调中储粮是中字头国企,让他不放心,又提到多家上市公司表示“中储粮的情况在他们那里并不存在”,这里是几个意思啊?
总之,情况复杂,疑点多多,起风了。
希望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在媒体揭露的这个事件的基础之上,端稳包公的面孔,审案明察,不畏权贵,不徇私情,卖油的要查,运输企业要查,买油的也要查。
中储粮果真有问题,一定不能姑息;
媒体语焉不详的下游企业,一定不能放过。
管它国企民企私企大企小企,一俟坐实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一个都不能宽恕。
有人给揭露这个事件的媒体唱赞歌,可以理解,但且慢,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之后,而不是在调查之前。记者调查,媒体反映,不能与结论本身划等号,否则中央政府就没有必要成立如此高规格的联合调查组了。
建议将披露这个事件的媒体及其相关人员一同列入被调查的对象,这并不是什么思路清奇,而是任何一个老公安办案寻常的套路。
我们胡同一个退休老公安提供思路:
①中储粮的名字被反复提及,仿佛已是破鼓万人锤,既然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已经成立,且已经开始工作,节奏可否调整一下?大数据抓取技术如此成熟,何不将此番上阵那些大小V和单位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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