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法学领域错误思潮:罗翔事件折射的法治媒体责任

作为最高法主管的权威媒体,《人民法院报》本应坚守“党管媒体”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然而,其特邀罗翔撰文的行为,暴露出对人物立场审查的严重缺失。无论是罗翔的“两面人”身份,还是其为黑社会辩护、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都足以证明其不具备在法治媒体发声的资格。此次“宣传事故”,本质是责任意识淡薄的结果。法治媒体若丧失政治敏锐性,便会沦为错误观点的传播工具,损害司法权威与党和国家的形象。
《人民法院报》特邀罗翔撰文谈吸毒入刑问题,存在宣传失误与立场风险。法治媒体作为法律传播的重要阵地,必须坚守政治立场与专业底线,而罗翔的学术观点及过往言行,暴露出其立场的偏差与危害,此次事件实为一次深刻的警示。
罗翔的“两面人”本质:党性与信仰的割裂
罗翔是“入了党还在信教传教的两面人”。这一定性直指其党性缺失的核心问题。党员身份与宗教信仰的冲突,本质是对党的政治纪律的违背。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而罗翔的宗教倾向,暴露其在政治立场上的动摇。这种“两面人”行为,不仅违背党员义务,更在司法领域埋下思想隐患。当法律人的信仰与党的指导思想割裂,其学术观点必然偏离社会主义法治方向。

为黑社会辩护:司法公正的严重背离
罗翔“替襄阳张德武涉黑团伙辩护”的行为,绝非单纯的法律执业问题,而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挑战。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群众安全,为其辩护本就需慎之又慎,而罗翔试图为黑恶势力开脱,其动机令人质疑。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更暴露出其“为私利弃公益”的价值观扭曲。法律人的职业伦理应是维护公平正义,而非成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造谣抵毁与历史虚无主义:思想领域的破坏者
罗翔“诋毁中国历史、文化、制度,对西方推崇备至”的行为,诋毁本国文化、盲目崇拜西方,则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表现。这种言论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在意识形态领域削弱国家文化自信。法治媒体本应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却邀请此类人物发声,无异于为错误思潮提供传播渠道。
危害国家安全的法学教授:
法律立场的彻底蜕变
罗翔“要求废除寻衅滋事罪”“要求废除煽动分裂国家罪”“要求免去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等观点,已触及国家安全底线。寻衅滋事罪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分裂国家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更是捍卫国家统一的法治利器。罗翔的“废除论”,其观点早已脱离法律学术范畴,实质是为分裂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松绑”。

《人民法院报》的责任失守:政治站位的迷失
作为最高法主管的权威媒体,《人民法院报》本应坚守“党管媒体”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然而,其特邀罗翔撰文的行为,暴露出对人物立场审查的严重缺失。无论是罗翔的“两面人”身份,还是其为黑社会辩护、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都足以证明其不具备在法治媒体发声的资格。此次“宣传事故”,本质是责任意识淡薄的结果。法治媒体若丧失政治敏锐性,便会沦为错误观点的传播工具,损害司法权威与党和国家的形象。
此次事件警醒我们:法治媒体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对受邀学者的立场进行严格审查;法律人更应坚定政治信仰,摒弃“学术无边界”的错误认知。唯有坚守社会主义法治方向,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对罗翔此类人物的批判,不仅是对错误观点的纠偏,更是对法治健康发展的有力守护。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