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海上马车夫荷兰——西方殖民主义的又一霸主
荷兰,地处欧洲大陆西北部,濒临北海。占地4万1500多平方公里,地势低洼,40%的国土低于海平面。荷兰地区原属尼德兰,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及法国的东北部。
古罗马时代,尼德兰归属“日耳曼行省”。中世纪时代,曾属神圣罗马帝国,1463年成为独立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受复杂的王室联姻关系变化,后处于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之下。1516年,查理一世(又称卡洛斯一世)成为西班牙国王,继承了哈布斯堡的遗产,尼德兰开始受西班牙统治。
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
欧洲新航路开辟以后,尼德兰得地理优势,海上交通便利,商业特别发达,逐渐成为欧洲经济最发展地区之一;尤以羊毛业、呢绒业和渔业为它的优势产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尼德兰的民族资产阶级逐渐形成,受西欧宗教改革的影响,该地区奉行卡尔文教。
卡尔文教认为:一个人的灵魂能否获救,不为斋戒、忏悔、赦罪等宗教仪式决定;而是上帝在前世注定了的。如果你在现实世界中能取得成功,发财致富,就证明上帝选中了你上天堂;反之,就证明你要堕地狱。卡尔文教具有新教反封建特征,宣扬资产阶级世界观。
16世纪的西班牙,已发展成为一个地跨欧、美、非三大洲的殖民帝国,但本质上仍是中世纪封建军事帝国的延续。它在尼德兰实行封建专制统治,每年从尼德兰榨取200多万佛洛林,占西班牙财政总收入的一半。它极大地阻碍了尼德兰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更引发当地人民的普遍不满。
尼德兰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农民和市民均发生了急剧分化。大批农民丧失土地,沦为流浪者;更多市民成为帮工和工人,他们遭受阶级的与民族的多种剥削压迫,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这集中反映在宗教信仰的冲突上。
1550年9月,查理一世颁布诏书,公然禁止新教——加尔文教的传播,禁止破坏天主教圣像,禁止讨论和辩论《圣经》,违者处以杀头、活埋或火刑,并没收财产。凡给予新教徒以帮助、或谈过话的人,也要问罪。短短几年,就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宗教迫害。
“血腥诏令”遭到尼德兰上下(包括部分贵族反对派和大资产阶级)的强烈反对。1566年8月起,尼德兰全境掀起了一场矛头直指天主教会的群众性的自发性暴动——“破坏圣像运动”。在这场斗争中,有5500所教堂和修道院被毁!时任国王菲利浦二世派去刽子手阿尔法公爵为尼德兰新总督,派军队进行血腥的镇压,又造成10000多人被杀。
然而,西班牙的高压与恐怖统治,只能吓倒尼德兰的一些贵族反对派,动摇一些大资产阶级的斗争意志,却不能消弥广大下层人民的反抗,反而激发了他们更为持久的革命斗争。尼德兰人民举起了武装反抗的大旗,组织了游击队,在海上和森林里进行持久的斗争,号称“森林乞丐”和“海上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