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能简单登记一下放行吗?


  近日,辽宁大连,一女子进小区不配合登记,随即给社区书记打电话,社区书记让志愿者简单登记下放行。14日,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三名志愿者目前仍在坚守岗位,事情正在处理中,志愿者坚持防疫要求没做错,不希望因此影响到志愿者队伍(人民日报新浪微博2021年1月14日)。

  面对大连比较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从中央到辽宁省省委和大连市委,都在日夜高度关注着疫情防控的进展变化,并采取了十分严格的管控措施。但是,这个戴眼镜的黑衣女子作为大连金州区友谊街道副主任,却非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疫情防控规章制度,并企图硬闯社区门卫。当她遭到阻拦后,竟然给社区书记打电话,要求社区书记下令门卫人员简单登记予以放行。然而,面对社区书记的无理要求,坚守在疫情防控岗位上的志愿者有理有据地进行了反驳。对于志愿者给予社区卢书记的回怼,广大网友纷纷热情点赞。

  这是因为,不管是社区书记,还是明知故犯的街道副主任王某,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规章制度。如果上升到原则层面的高度来看,他们的言行既违反党纪政纪,又违反《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在疫情防控中享受特权,而且是对大连人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这样的特权,必须予以剥夺,绝不能让他们的特权给大连人民带来严重危害。

  由此可见,某些基层干部思想上的特权思想十分严重。而且,在疫情防控中公然破坏组织原则和规章制度,并实施官官相护的特权保护,其性质和情节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们不仅道德败坏,而且目无党纪国法,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组织的形象和社会信誉。因此,这是不能原谅的,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绝不姑息牵就。

  作为社区基层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面对大连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原本应该积极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但是一个街道副主任和一个社区书记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利用特权耍威风,耍派头。他们既没有按照党纪国法履职尽责,又没有在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徇私情。王某作为街道副主任进入社区违反规定不穿疫情防控的特制防护服,坚守在社区门卫岗位上的志愿者坚持原则不让王某进入社区,不仅值得点赞,而且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

  重要的是,必须对社区违规书记和街道副主任予以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只有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问责力度,才能让更多基层领导干部从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只有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问责力度,才能使每个公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规章度和《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才能把每个地方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法治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管理轨道,任何领导干部才不敢再疫情防控工作中滥用权力。我们才能通过精诚团结,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阻击战的人民战争,并依法确保全国各族人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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