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马拉松21人遇难:是天灾,也要问责;是人祸,更要判刑!
2021年5月22日,中国甘肃白银市景泰县举行的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越野赛,发生了死亡21人的惨痛事故。
起初,我们都以为是这些第一集团的优秀选手,在跑到高海拔地区时突然遭遇极端天气,温度骤降,又是大风、又是冰雹、又是冻雨、雾气也很大,导致了许多参赛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甚至是失温的情况,又因出事地处于偏远山区,救援人员没有及时赶到,才酿成了这一惨祸。
可是,随着媒体报道的深入,我们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消息,我们心中产生了这样的困惑:这个重大伤亡事故,是天灾还是人祸?
我们了解到了,当地气象部门——景泰县气象台在比赛前一天已经发布了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并通知了主办方,当地牧民也收到消息了。
我们不知道,有关组织者到底有没有注意到天气预报,这样一个大赛事,不关注天气是不可能的。
那么,面对天气预警,为什么相关部门和主办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预案,甚至暂停比赛呢?
主办方是否为了经济效益,下了“顶风比赛”的决定呢?!
更为诡异的是,关于天气情况,曾经救过6位参赛者的牧民朱克铭前后说法不一致!
他在24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中说,“这种恶劣天气还挺常见的”:
他在接受《西安商报》采访时也说:“这种天气是经常出现的”:
有视频为证:
到了25日早上,朱克铭在接受央视《朝闻天下》采访时却突然改口说:“像出事那天的天气也是不经常见的”,“这种天气真的非常稀罕、非常罕见……”
我们不知道,朱克铭是前面在说谎,还是后面受到了压力。
按理说,一个牧民对当地的天气情况应该是非常了解的,他们的感觉一般也不会错的,这个牧民的说法前后不一致,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
现在,我们可以确定的是:
如果这场事故认定为天灾,是不可抗力,那么有多少人就能保住帽子和财富。
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一般不承担责任。
而如果认定为重要原因是人为的,极端天气是常见的,而主办方没有做好应急准备,那么多少人的仕途和公司就要遭受“灭顶之灾”——所以,天气问题,真的是个要害。
我国《刑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白银马拉松赛,死亡21个人,属于重大伤亡事故,一些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最终的调查结论,认定人为因素是造成这场灾难的重要原因,那么一些人肯定是要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