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回归商品属性”,电价要涨了?
最近,发改委“答非所问”的一份留言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网友的留言是:鉴于电力已经严重过剩,能否完善居民阶梯电价,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情节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其潜台词是通过适度降价及和合理的居民阶梯电价,鼓励居民多用电。
看似“答非所问”的回答直指“要害”:
目前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电价偏高,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按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会逐步缓解电力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其言外之意,居民用电的上涨势所必然。
有的人说,居民阶梯电价的确该搞,基础的第一阶应该是普惠的照顾所有人的基本需求,第二阶适度提高,第三阶则应该对奢靡生活下的用电大户收高价,并且这也能有效补足漏洞。否则有人用着居民电价补贴在家用矿机挖矿,这不是挖全社会的墙角吗?
应该说没有人会反对居民阶梯电价,需要解决的是阶梯电价设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但这种说法忽略了“回答”所指向的,其实主要不是居民阶梯电价,而是对“用电”的定义。
在基础的公共品领域,将其视作“商品”,大搞“市场化”,这才是要害。
不要怪人们听到这几个词就心惊胆战,不要怪人们看到这份“回答”就阴谋论地嗅到了涨价的气息——这是这些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人们的,但凡跟这几个词挂钩的都没啥好事。
医疗、教育、住房的惨痛经历,告诉人们,基础公共品市场化后,必然会给人带来难以承受之痛。
何况,许多人家,夏天、冬天其实都舍不得开空调。虽然开空调后,每月钱不见得多几百,但刨掉了大头的住房、教育、医疗、食品等,家中已经所剩不多,能省一点是一点,日积月累,这一笔可也是不菲的开支啊。
的确,按“国际惯例”,大多数国家都是工商业电价比居民电价要低,而中国是反过来的,工商业电价比居民电价要高。
换句话说,都是交叉补贴,只不过补贴的对象不同罢了。
这也很好理解,西方电力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资本企业,工商业用电的主体本来就是资本,资本帮助资本增值,这没啥好奇怪的;并且对较为集中的用电大户工业来说,其建设和维护成本都比分散的居民要低,从成本分摊的角度而言,当然成本低的自然就价低。
我们反其道而行之,正是因为社会属性不同,首先保障的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
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不一样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怎么可能什么都与国际接-轨呢?
在中国,但凡有人的地方都有电,无论是高原、山区、沙漠、边远山村,只要有人,电网就会到那里树铁塔拉电线,这可以说是不计成本的,因为我们的政权是为人民服务的。
如果真按商品属性,金沙江畔山村里独一户的人家用上电,这成本该怎么算?要收多少电费才能收回成本?
账不能这么算。
当地用上了电,用上了清洁能源,就能减少对树木的砍伐,从而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这正是1998年长江流域大洪水后,在其上游做的工作之一。
这是可以用市场化来衡量的吗?
诚然,整个电网已经企业化运营,但电网的基建,本来就是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这相当于人民群众承担了这个成本;此外,比如水电,流域附近的群众还承担了额外的各种成本;西电东送,西部的群众也承担了额外的成本(笔者中学时,家乡一到夏天就拉闸限电,全市计划性轮片停电,为的就是保证有足够的电保障东部),这些又怎么算?
真按市场化的标准,下面的事真的不算啥事。
就在这个月,国网山东电动汽车服务公司发布严正声明:今年以来,个别充电运营商引入野蛮资本大搞 1 分钱充电、0 服务费等低价促销和恶意竞争,严重扰乱了山东区域正常充电市场秩序,误导电动汽车车主充值充电,给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按市场化的原则,人家早就在共享单车、打车、外卖等领域如此干了,先高额补贴,不断烧钱,以超低价挤垮竞争对手,达成垄断后大幅涨价,让无其它路可选的消费者苦不堪言。
是国网山东电网公司补贴不起吗?
不见得。就是因为它深知自己是保障人民基本生存需求和国家安全的,不能玩这一套。
为什么网友基本都站在国网山东公司这一边?不就因为用电事关国计民生,不能简单用市场解决,国网垄断是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落实电力作为社会公共品的属性。
2020年国家电网出过一个《图说电价水平》,用我国电价与35个OECD国家(主要为发达国家)相比:
结论非常明确:
这是国家电网的回答。
全国一盘棋、社会主义办大事、以人民为中心的电网,无疑已经成了我国对内对外的“名片”。
社会主义还是要干好社会主义的事。
动这“名片”,当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