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同意”不是权力腐败的遮羞布
今年67岁的马啸已经超过女性55岁退休年龄12年了,但她依然没能领到退休金。回想自己在四川宜宾市翠屏区工作的20多年,马啸认为自己一直尽职尽责,“在事业单位时我曾是先进工作者,在企业工作时我曾是优秀员工”。20多年的勤勉工作却未给她带来一个安乐无忧的晚年生活。按照相关规定,马啸本应在2008年12月退休,“但因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无故为难,致使我到现在都无法办理退休”,而这也意味着马啸无法领到相应生活保障的退休金(新闻网2021年9月12日)。
众所周知,现行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没想到,在四川宜宾市竟然有一个叫马啸的67岁老太太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办不了是因为“领导不同意”。但是,领导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像违法犯罪嫌疑人一样,懂得不留下任何证据,那就是口头打招呼,让下边的工作人员不敢不执行。这种权力腐败是隐蔽性的,让人抓不住证据,也无法弄清楚究竟是哪一位实力派领导不同意马啸提取档案办理退休手续。
然而,当我们看完新闻报道之后似乎明白了一些,那就是在改制过程中马啸没有无条件服从领导的无理要求,没有同意将民营企业的资产交给政府。但是,当地政府还是通过强制手段把马啸作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的企业资产收走了。就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领导不高兴,马啸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从组织部提取个人档案办理退休手续。这个领导是够狠的,你不同意,我就让你后半辈子没吃没喝的。面对这样的领导干部,我们不说别的,我们只想问一问:这叫公报私仇,还是叫权大一级压死人,看看究竟谁有能耐?
如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有记仇的心理,那是绝对不健康的,而且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有职有权的官员,肯定是不愁吃不缺穿,而且每天能吃香喝辣,每天能过上逍遥自在的幸福生活。但是,马啸作为已经67岁的普通百姓,她却超过退休年龄12年拿不到应当享有的退休工资。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经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然而,我们却不明白,为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的某些个别领导却心胸狭窄到这种地步?这样的领导干部又何尝不是权力腐败?有了这样的领导,宜宾市翠屏区人民就过不上幸福生活,有了这样的领导,宜宾市翠屏区百姓办什么事情就得看着领导的脸色,就不敢让领导不高兴,即便让自己遭受天大委屈也得让领导高兴。如果是这样的领导干部,他们不违反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吗?他们符合党员标准码?他们是人民的勤务员和公仆吗?
人民勤务员和人民公仆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不是用标语口号喊出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把人民当成了国家的主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任何私心。“领导不同意”,就是那位领导毫不敬畏党纪国法,毫不敬畏他手中的权力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作为人民利益的始作俑者,终究是没有好下场的。如果马啸同志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错误,领导可以批评教育,但是不能用不给她办理退休手续进行报复。
如果宜宾市翠屏区的有关领导仍然执迷不悟,建议马啸同志如实向中纪委举报,让中纪委介入调查。我真的不信,一个宜宾市的权力腐败官员没有人能管得了他。对于这样的领导干部,应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假设的各项规定全面实施清查,看他究竟违反了哪些党纪国法。如果证据确凿,那就应当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否则,某些地方的掌权者是要祸害百姓的。只有让权力腐败者引火烧身,他们才能夹起尾巴做人,不敢作威作福,他们才能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