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利: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战略考量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战略考量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反腐实践
【摘要】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将干部参加一 线的生产劳动,当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党中央下发多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文件,倡导广大干部不要脱离生产劳动,将生产劳动当成提高干部廉洁勤政素养,反对官僚主义以密切联系群众,反对贪图享受以清除剥削阶级思想的重要途径。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率先垂范,带头与普通劳动人民一道参加一线体力劳动,推动了全党树立密切联系群众、崇尚劳动和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
生产劳动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劳动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能够培养劳动者的情操。中国共产党代表劳动人民根本利益,为劳动人民服务,必然对劳动有着深刻的理解。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将领导干部参加一线生产劳动当作拒腐防变的一项重要措施,富有成效。遗憾的是,由于在干部劳动实践中出现过一些“左”的做法,伤了一部分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心,一些学界同仁对干部和知识分子参加劳动的战略安排不尽认同,忽视了这项措施有助于消除官僚主义的治腐功效。本文将研究中国共产党重视和部署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取得了良好的治理腐败的功效。
一、中央领导把劳动当作拒腐防变的重要措施
如何拒腐防变,这是执政后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个复杂而艰巨的历史性课题。党在执政之初,果断发动“三反”“五反”运动,收到显著的成效,但很难说彻底地杜绝了腐败现象。“三反”“五反”运动结束后第二年,中共北京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54年12月向北京市委提交的报告表明,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案件比“三反”运动前少了,但仍然不断发生,甚至比“三反”运动刚过去的一个时期有日渐增多的趋势,“我市‘三反’运动后发生的贪污盗窃案件,比‘三反’运动结束后的一个时期是日益上升的,如1036个贪污分子中,在‘三反’运动结束后的半年内,即1952年下半年有167人,1953年上半年上升到229人,1953年下半年上升到302人,1954年上半年仅6月底以前揭发出来的即有267人”[1](P798),“这些贪污分子一般都曾参加并受过了‘三反’运动的教育,其中并有244人系‘三反’后重犯”。[1](P797)
此种状况表明,反腐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通过若干次疾风暴雨的群众运动即能把贪污腐败彻底消灭干净,需要找寻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干部参加劳动是革命战争年代留下的光荣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内有一些人丢掉了革命战争年代与人民心连心患难与共的优良传统,以脱离体力劳动为荣,滋长了贪图享乐追求安逸的不良习气,有一部分人堕落为可耻的腐败分子。
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中,针对过急过快的问题,党和政府提出整改措施,其间,基层干部纷纷下田参加劳动,获得群众的称赞。1957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干部参加一线劳动:“农业合作社的社长、副社长以及其他干部都应该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做到这点。大社的事情多些,但干部们争取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的时间参加生产,也还是可能的。”[2](P129)中央认为,干部参加一线劳动,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避免官僚主义,“将会大大地改善各农业合作社干部同群众的关系,加强干部同群众的团结”。[2](P130)显然,干部参加劳动有利于防止干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有利于改变社会上存在的那种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树立爱劳动的社会风气。
此文件尚没有对各行各业的全体领导干部提出劳动的要求,而到了1957年整风时,中央已经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劳动了。1957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中,认为各级领导干部抽出一定时间参加工农一线的生产劳动,可以“使领导者同群众打成一片,使人民内部的关系面貌一新,使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老爷架子,大大减少”,还提出“使这个办法逐步地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2](P225)
1957年5月15日《人民日报》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该指示认为:“不仅县、区、乡的干部,而且县级以上的各级党委的主要领导人员、在政府和人民团体中工作的党的主要干部,包括党的中央委员在内,凡是能够参加体力劳动的,都应该每年抽出一部分时间参加一部分体力劳动。”[2](P259)“除了年龄太大、身体有病的以外,都应当准备将来参加能够胜任的一部分体力劳动。”[2](P262)
将干部参加劳动作为拒腐防变的长期制度,就意味着需要长期坚持和执行。继1957年后,仅1958年中央出台了至少三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文件。
第一个文件是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该《指示》重申:知识分子干部参加工农一线的体力劳动,是“改造干部思想作风,提高干部政治觉悟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根本措施”。[3](P194)文件提出一个观点:“预计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经过几次这样的轮换下放,我们现有的干部队伍和国家机构就会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改造”。[3](P195)该《指示》注意到不少青年知识分子“轻视体力劳动,不信任群众的集体智慧,没有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3](P193)这样的干部很容易经不住社会风雨的考验,思想存在被腐化的严重危险。从文件规定的初衷来看,让干部参加劳动,毫无迫害干部之意,而是“为了建立起一支有阶级觉悟和业务才能的、经得起风险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3](P193)
第二个文件是4月9日《黑龙江省委关于工业企业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及实行业务改革的报告》以及中央于4月18日的批转批语。中央发布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以后,黑龙江庆华工具厂的干部开始贯彻每周参加1天劳动的制度,在劳动的过程中直接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较为有效地克服了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该厂的经验得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的重视并于4月9日向中央提交了报告,“这项经验,目前正在全省工业企业中普遍推行”。[3](P284) 1958年4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此文件,赞赏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创举”,“这项经验应当在全国一切具有条件的工业企业中加以推行”。[3](P277)
第三个文件是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该决定肯定了干部参加劳动密切干群关系的功效:“由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以普通劳动者的面貌在群众中出现,因而进一步改善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提高了广大劳动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加强了他们对于干部的信任和爱戴。”[3](P510)因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认为,今后应当使全体在职干部每年都分出一定时间去参加工农业劳动生产。此文件规定了需要参加劳动的是“各机关、部队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规定“每人每年必须用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3](P511)
1958年后,中央也出台了一些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文件,如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的通知》,进一步规定青年知识分子干部必须继续分批下放劳动锻炼,县级以上机关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每年应同工农群众一起参加短期的体力劳动;要长期执行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做法,使之成为稳定的规章制度。总之,1958年和1959年,党中央连续制订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文件,重视干部参加劳动以拒腐防变。
二、中央领导重视干部参加劳动的反腐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我国出现干部大规模参加生产劳动的现象,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
人类历史表明,任何一个社会根本制度的确立,往往经历一个漫长的曲折过程。资本主义制度取代封建制度,经历数百年的极其复杂的进步与倒退、共和与帝制、革命与反革命的波折。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的毛泽东,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富有远见地提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性问题。1956年4月5日,以《人民日报》编辑部名义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毛泽东在此文提到的共产党执政后“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工作人员,由于受到官僚主义的多方面的袭击,就面临到有可能利用国家机关独断独行、脱离群众、脱离集体领导、实行命令主义、破坏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的这样一个很大的危险性”之后,清醒地加写了这样的话:“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4](P63)但并没有具体指明究竟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来避免官僚主义等错误。
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的总结发言中说,领导干部要“提倡艰苦朴素的作风,与群众同甘共苦,反对铺张浪费现象,并且采取整风方法,同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的倾向作斗争”。[4](P247)毛泽东将艰苦朴素、同群众同甘共苦与“整风”并列,作为解决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办法。到了1957年,毛泽东已经有了更加具体化的措施,那就是干部参加体力劳动。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我们的许多工作人员中间,现在滋长着一种不愿意和群众同甘苦,喜欢计较个人名利的危险倾向”,而“精简机关,下放干部,使相当大的一批干部回到生产中去,就是克服这种危险倾向的一个方法”。[4](P355)
毛泽东替中央起草的《中央关于整风和党政主要干部参加劳动的指示》提出,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方法,就是党政主要干部每年抽一部分时间下乡劳动。毛泽东认为,领导干部“和工人农民一道从事可能胜任的一小部分体力劳动(哪怕是很少一点)。这样一来,党和群众就打成一片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老爷作风,就可以大为减少,面目一新”。[4](P447)1957年4月28日,在对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毛泽东在原稿“应该在全党提倡各级党政军有劳动力的主要领导人员以一部分时间同工人农民一起参加体力劳动的办法”之后,加写了“并且使这个办法逐步地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4](P452)力图从制度上巩固这项好的做法。
20世纪50年代,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富有远见地提出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意见,广大干部积极响应。在各地出现的干部参加劳动的热潮中,出现了不少先进典型,得到毛泽东热情鼓励。
山西昔阳县领导人员和生产大小队的干部带头参加劳动,形成了社会风尚,密切了干群关系,带动了广大社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1963年1月29日,中共山西省委对山西省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已形成社会风尚材料作出批语。批语说,这是真正做到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关键,“要把这件事当做今年整风整社的一项重要内容”。[5](P555)山西省委的此举获得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视,指示将山西省委批语和昔阳县材料作为中发(63)347号中共中央文件(即《前十条》)的附件六印发。毛泽东亲自为昔阳县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材料拟了标题:“山西省昔阳县,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全体参加生产劳动的伟大范例”。[6](P265)
中发(63)347号中共中央文件(即《前十条》)的附件六是山西省委批语和昔阳县材料,而附件七则是浙江省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以及毛泽东的批语。1963年5月9日,毛泽东审阅这批材料时,修改了题目,并写了1300余字的批语。他放眼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历史,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当作“使共产党人免除官僚主义、避免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确实保证”,不然的话,“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6](P293)毛泽东还指出,干部参加劳动,“使我们的干部成为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又红又专,不是浮在上面,做官当老爷、脱离群众,而是同群众打成一片、受群众拥护的真正好干部”。[6](P294)批语表明,毛泽东视野中的干部参加劳动,承载了反腐倡廉、教育和锻造社会主义新人、创造崭新社会的功能。
毛泽东还很重视高级干部关于参加劳动的信件。1965年1月,毛泽东阅读了在洛阳拖拉机厂蹲点的第八机械工业部部长陈正人的信。陈正人在信中说:“像我们这些领导人,官僚主义又很严重,对下面这些严重情况又不能及时发现。这就是在夺取了政权之后一个十分严重的危险。”[7](P268)毛泽东批语“我也同意这种意见”。[7](P265)还批语道:“如果管理人员不到车间、小组搞‘三同’,拜老师学一门至几门手艺,那就一辈子会同工人阶级处于尖锐的阶级斗争状态中,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阶级把他们当作资产阶级打倒。”[7](P266)1964年12月2日,毛泽东在中南局第一书记、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关于省委县委蹲点的信上批注了一大段文字。5日,毛泽东在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在沈阳冶炼厂蹲点的报告上做了批语。14日,毛泽东将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在湘潭县良湖公社良湖大队蹲点参加劳动的材料批示给刘少奇:“此信很好,似可印发”,[7](P275)明显有赞赏之意。
在中央高层,不仅毛泽东重视干部参加劳动,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领导人也十分重视此事。1958年5月25日,刘少奇就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致信毛泽东和政治局常委,其中有实行机关劳动制度的提议。毛泽东批示:“退少奇同志处理。此件已看过,同意你的意见。”[8](P360)1957年2月至4月,刘少奇在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视察时,针对不少青年学生中存在着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思想说:“组织学生参加课余劳动,就正可以帮助学生学习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9](P312)根据刘少奇调查途中关于教育问题的讲话精神,《中国青年报》1957年5月5日发表社论《提倡勤工俭学,开展课余劳动》。邓小平对干部参加劳动也有深刻的认识。在1957年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讲到,减少脱离生产人员,有助于“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还说到“要特别注意提拔经过体力劳动锻炼的人”。[10](P360-361)1964年9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印度尼西亚《人民日报》代表团和越南《学习》杂志代表团时说:“干部参加劳动,有了劳动的习惯就不会变懒,思想意识也就不同了,就不会去贪污、浪费,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就能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去工作和斗争,与群众的关系就会更密切”。[11](P217)邓小平的这段话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干部参加劳动具有反腐倡廉的功能与价值。
三、中央领导人部署并带头参加劳动
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号召干部参加劳动,周恩来为部署干部参加劳动付出许多精力。1957年8月8日,周恩来向外交部全体干部作报告,其中谈到知识分子“还要有实际生活的锻炼,要同工农群众相结合,在思想感情上打成一片”。指示外交部制定干部劳动的制度,干部到工厂、合作社去“锻炼一段时间,半年、一年或两年再回来,使干部与工农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12](P68)
这年的11月和12月,周恩来高密度地部署干部蹲点、下放参加劳动事宜。11月2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培养工农干部规划问题的汇报,规划的内容“包括通过体力劳动改造知识分子问题、在职的知识分子下放基层工作或者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等方面”。[12](P93)11月23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中央各国家机关干部下放和劳动锻炼问题的报告》,提出“下放主要是劳动锻炼”。[12](P100)10月下旬,在北京郊区参加农业生产的12名机关干部反映一些单位安排干部下放时出现干部情绪不稳定的问题。为此,周恩来于11月26日约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安子文和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研究干部下放问题。11月29日,在国务院第六十三次全体会议上就干部下放参加劳动锻炼问题说: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首先要从干部下放开始。脑力劳动、体力劳动要相结合,下放的中心精神是锻炼,到劳动中去锻炼,到集体中去锻炼”。[12](P102)11月30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文化部关于下放干部的请示报告时指出:要统一安排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2月7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乡干部下放生产以后是否发放工资问题作出决定。12月8日,在全国18个专业会议上作报告,谈到给知识分子以劳动锻炼的机会,补上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这一课。12月9日,给中央国家机关财贸、计划部门下放干部作报告。12月23日,在上海文艺界座谈会上谈到文艺界人士下放劳动时说,锻炼劳动“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使个人才能与集体智慧相结合”。[12](P109)同日,向上海各民主党派和知识界人士1600多人作政治报告,再次鼓励知识分子参加劳动。
与毛泽东一样,周恩来将干部参加劳动提高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以培养共产主义思想,缩小“三大差别”的高度。1958年3月29日,他在接见波兰政府代表团时说:中国解决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后,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使领导同广大群众结合在一起的问题”。[12](P134) 3月31日,他在接见外宾时说:中国建成社会主义,必须实现工业化,“必须使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结合起来,必须使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12](P134) 7月7日,周恩来在广东新会县干部会议上,提出要实现“工农结合”“城乡结合”“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12](P151)同日,他在视察江门时指出:“工农业要互相支援,城乡要结合起来,体力劳动也要和脑力劳动相结合。这三个结合使我们能够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当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培养出来。”[12](P152)
毛泽东和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参加劳动。1958年5月25日下午,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亲自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6月15日,周恩来亲率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及部分司、局负责人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劳动。晚上,写信报告毛泽东,“第二批也将有300多人,将于6月22日前往。我和习仲勋、罗瑞卿两同志今日随同他们前往劳动一天,夜间回来,准备参加明天的政治局会议,待政治局会议开过后,拟再去参加几天”。[13](P546)毛泽东等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的消息,轰动了北京乃至全国,甚至在京的各国驻华外交使节、国际友人主动联系到工地参加劳动,推动了形成劳动光荣的社会风气。
毛泽东的机要秘书谢静宜曾回忆:毛主席非常赞成他身边的同志和他的孩子们去参加劳动。她体会到:“这么多年来,他之所以这么支持大家参加劳动,不只是锻炼体质,更主要的是让我们去上课。一堂堂生动的劳动教育课,时刻教育我们不要脱离群众,不要忘记群众,心里装着群众,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4](P50)1958年6月,毛泽东批阅农垦部部长王震关于农垦部三分之二的干部到垦区参加劳动的报告,并于6月15日将王震的信批转给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有些党、政、军部委,或者多数部委,都仿农垦部做法,是否可以呢?三分之二下去,三分之一留家,下去四个月,似乎可以吧?”[15](P272)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国务院多个部委的部长们带领部委领导干部,到一线参加劳动。
四、机关干部参加劳动与种试验田
各地干部在参加劳动时,同人民公社社员一起种试验田,参与农业生产全过程,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关注和鼓励。
1957年11月29日,中共湖北省委向中央报告红安县领导干部种试验田的情况。报告说,过去,红安县机关干部“愿坐在屋里开会办公,不愿下乡领导生产”,“愿和乡、社干部打交道,不愿做深入的群众工作”。[16](P95)仅有六分之一的县委委员经常下乡。县级机关的有些领导干部,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严重脱离群众,工作不务实。由于县委领导脱离群众,乡村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响应中央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号召,县委下定决心,打掉官气,联系群众。1957年3月,县委摸索到了领导干部亲自动手种试验田的办法。县委第一书记程鹏选择了一块花生地作为试验田,全程参加花生的播种和收获,以点带面,实现了对全县花生生产的具体领导。[16](P99-100)该县精简上层,层层下放干部,派出工作能力较强的区乡干部担负落后社或村的工作,包工包产,负责到底。1957年4月开始,红安县掀起了干部种植试验田的热潮。1470名县乡社的干部中有1151名干部亲自动手,共种了水稻、花生、棉花、红苕等试验田1000多亩。[16](P94)在试验田的推动和影响之下,红安县实现了大面积丰收,提前十年达到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所规定的指标。[17]
毛泽东重视红安经验,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表扬红安干部种试验田的做法。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扩大会议期间,湖北领导干部专题介绍了红安干部种试验田的经验。毛泽东在10月9日的讲话提纲里,提到“红安县的经验值得注意,各级领导办试验田”。[4](P594) 1958年1月的《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里,毛泽东提出“普遍推广试验田。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导方法”。[15](P50)12月7日,毛泽东接见红安种试验田的干部代表,称赞他们的做法好极了。[18]
1958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普遍推行种试验田经验的通知》认为“种试验田是一种彻底克服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方法。它可以打掉官风,使干部真正到群众中间去领导群众”,[16](P93)决定把湖北省委关于各级干部种试验田的报告在报纸上公布,借以改变领导作风。无独有偶,河南鹿邑县桑园乡的干部于1954年开始种“丰产田”,到1958年已坚持四年之久,改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群众关系。河南省委将红安县的经验与桑园乡的经验一并研究,在全省普遍推广种试验田的方法。中共河南省委给中央的报告里说:“原来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不够密切的,现在和群众亲如一家,群众由厌干部变成了争干部”,“达到锻炼干部,联系群众,推动生产,又红又专”的目的。[16](P343)1958年 4月9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共中央转发河南省委批转桑园乡干部种试验田的经验。中央认为:“我们相信像湖北省红安县的干部那样种试验田,从生产中领导生产这样一种良好的领导经验,其他地区一定也有。”[16](P342)
干部种试验田的做法得到全国推广。江西省人民委员会于1958年4月1日发出《关于省级机关干部推行“试验田”和轮流参加劳动锻炼的规定》,要求所有的负责干部都必须贯彻执行“试验田”制度。省级各单位所有科长以上的负责干部,都必须无例外地按照本身的工作性质,确定一定数量的土地,或者是一个工厂,一个车间,一个商店,一个学校,等等,作为自己的“试验田”,直接参加劳动。[19]1959年,成千上万的机关干部大量参与“试验田”的活动。
总之,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倡导干部参加生产劳动,树立了一代新风,具有独特的反腐倡廉功能。干部亲历亲为地种“试验田”,得到劳动锻炼,丰富了领导生产的经验,密切联系了群众,培养起了与劳动人民心连心的思想感情,思想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参加劳动的干部,他们不论职位高低,都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出现在群众之中,深切体会到群众的疾苦,认真学习工人群众艰苦朴素的优秀品质,有利于去除闹地位闹待遇等错误思想,培养干部廉政廉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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