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职工年年“涨工资”是一种“多赢”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皮鞋厂工会获悉,该厂第十四届十一次职工暨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涉及投资管理、财务决算、工资制度等内容的11个报告。其中,新签订的集体合同显示,职工增资幅度为2.99%。这已经是该企业连续第24年为职工涨工资。(2月24日《劳动午报》)
众所周知,对于广大职工而言,能够年年“涨工资”无疑是一件十分开心的事,这既能提高经济收入,又能增强工作干劲,还能助力企业长足发展,可谓是一举多得。
但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不是千方百计地给职工年年“涨工资”,而是想方设法以种种理由“克扣”职工工资,比如:职工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职工生病住院扣除请假工资、职工疫情原因居家办公工资减半,等等。一些职工为了生怕工资“被扣”“被减”,往往不是加班不敢提加班工资,就是有病不敢请假。有的职工因为企业故意“克扣”“减半”工资,干脆一“辞”了之。这既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更不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
而北京市皮鞋厂作为一家企业,竟然连续24年给职工“涨工资”,这无疑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是一种“明智”之举。虽然给职工“涨工资”,从表面上看,企业的收益和利润是减少了,但其带来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一方面,给职工年年“涨工资”,职工就有一种职业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不但收入增加了,而且干劲也更足了。另一方面,给职工年年“涨工资”,这既符合社会工资改革的发展趋势,也符合企业长足稳定发展的现实需求,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更为重要的是,给职工年年“涨工资”也成了企业和职工之间心与心交融的一个“纽带”,既拉近了双方的距离,也融洽了双方的和谐关系。可见,给职工年年“涨工资”之举,是一种“双赢”“共赢”“多赢”。
但愿各地各企业不妨多多借鉴和学习北京市皮鞋厂给职工年年“涨工资”的好做法,多些“职工视角”,多为职工着想,多为职工谋福利,通过年年“涨工资”的方式,既留住职工的“人”,更留住职工的“心”,从而促使广大职工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更好地助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如此“多赢”之举,何乐而不为呢?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