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跃飞:美式的所谓民主,不具任何普适性——兼评美国圈拢的所谓“民主峰会”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被普遍认可的关于国家体制和政府决策机制的重要形式,其观念形态更是被公认的一种“政治正确”。也许正因为如此,民主也是被用的比较烂的一个政治标签,即便是并不符合民主原则的许多国家政权,他们也喜欢给自己戴上所谓“民主”的帽子。不知从何时起,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自诩为民主的典范和标杆,美国更是将自己吹捧为“灯塔之国”。他们甚至还垄断了对民主的解释权和裁判权,凡是不符合他们意愿的国家,一律被插上所谓“威权”的标签而加以污蔑和孤立。众所周知,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场变局不仅是国际格局的变化,包括民主在内的一些价值观念也必然要经历一场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深刻变革,被美国和西方颠倒了的国际政治是非,应该颠倒过来了,美国和西方国家的文化霸权已经到了该终结的时候了。
一、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民主的概念,从根本意义上说,首先指的是一种国家形态和政治制度,是与封建专制和君主立宪制相对立的人民主权思想。说白了,谁是国家的主人?是以君为主,还是以民为主,这是理解民主这个概念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是人民的国家制度。···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281页)为什么国家权力的主体应该是人民?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对此做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1页)人民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因此,他们应当是国家权力的真正主体。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是我们分析、认识和判断近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和各种民主理论的有力武器。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同资产阶级民主理论的原则区别在于:前者透过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揭露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而后者则竭力掩盖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实质,把它说成“全民民主”、“一般民主”和“纯粹民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现代的代议制国家里夺得了独占的政治统治。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列宁在《论民主和专政》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教导工人说:你们应该利用资产阶级民主,看到它同封建制度相比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但是一分钟也不要忘记‘民主’的资产阶级性质,忘记它是有历史条件的和有历史局限性的,不要‘迷信’‘国家’,不要忘记,不仅在君主制度下,就是在最民主的共和制度下,国家也无非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资产阶级不得不伪善地把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剥削者对劳动群众的专政的(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说成‘全民政权’或者一般民主、纯粹民主。”(《列宁选集》第3卷,第6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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