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秒抓举报人″:糟糕的案例 法律硬伤难遮 恐引寒蝉效应
悠悠岁月,长长的河。豫西北之鹤壁,一座浪漫的城市,地处淇水之滨,背靠巍巍太行,东望辽阔中原,因传说“鹤栖于南山峭壁”而得名,也是神话封神榜的发源地。据相关考证,三千多年前的古都朝歌,就在现鹤壁市区南部,即淇滨区鹿台遗址一带。“朝歌夜弦五十里,八百诸侯朝灵山”,写照了商纣王时期这里的人世繁华。
史册翻过千年,还看今朝。据公开消息,去年12月11日晚,一男子张某拍视频实名举报时任鹤壁市纪委巡查办主任艾某曾收受贿赂190万元。视频发出后,当地民警以惊人速度赶赴张某家楼门口彻夜守候。次日(12日),张某被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刑事拘留;随后又传讯了另外两名举报参与人牛某、杨某。15日、17日,牛、杨亦被刑拘。此番令人疑窦丛生的操作,旋即引发广泛关注,自媒体、机构媒体均有跟踪报道,网民称之为“鹤壁警方秒抓举报人”。盖关乎公民检举权及警察权的行使是否妥当问题,在力求拓宽监督渠道、深入群众路线、狠抓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此实属舆论场予以社会监督的正常反应。
近期,因北京疫情防控,除了做核酸检测,鄙人几乎居家不出,有机会回顾过去一年我国的法治情况,遂再次关注到这起案件,倍感非同小可。如此“法办”举报人,世所罕见,其程序严重不当,法律硬伤难遮,既事关地方法治形象,也可能在全国产生示范性影响,恐引起警界不当效仿,并释放反向信号,给民间潜在的举报人带来寒蝉效应。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利国利民,用不好贻害无穷。法律一旦被恣意践踏,不可能教育国民遵纪守法,也不可能引导群众助力反腐,而可能会引发社会焦虑,破坏人们的信仰。试想,如果都像鹤壁警方这样对待举报人,今后谁还敢举报?如果举报人提心吊胆、知难而退,社会监督和公平正义又何从谈起?
某种意义上,打压举报人,是妨害反腐败斗争的一种釜底抽薪之举,极易恶化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与党纪国法严重相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列举个别地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例,曾于2019年4月专门刊文强调”实名举报是党和国家赋予人民群众一项重要的监督权。除了个别恶意诬告者,绝大多数举报人都是勇于揭露阴暗面、积极反映身边问题的正义力量......必须创造安全的监督环境,切实维护好举报人合法权益。“
鉴于此案目前正在办理中,鄙人从公开渠道尚无从了解更多具体情况,故不会从实体上评价所涉及到的罪与非罪,但目前来看,至少在程序上,已然明显偏离了法治轨道,而程序正义正是法治的精髓,是能看得见的正义,若程序不合法,则实体皆可疑。可以讲,“鹤壁警方秒抓举报人”,是在中央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局面中,在一座美好的城市里,发生的一起极其糟糕的案例。兹举几点,供读者参考、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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