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重大报道事故:1947年,刘胡兰被日军抓捕?!


  今天,在全国人民沉痛纪念“七七事变”爆发85周年之际,“例行公事”的《人民日报》,竟然通过这样的方式深深刺痛了中国人民的心!

  2022年7月7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纪念文章——《85年前的今天,不能忘!》。

  文中竟然有这样一句话:1947年,刘胡兰被日军抓捕

  凡是有点历史常识的中国人都知道,1945年日本就投降了,1947年哪来的日军去抓捕刘胡兰呢?

  1947年1月12日,是国民党阎锡山的部队和地主武装的“复仇自卫队”,将刘胡兰杀害了!

  临牺牲前,刘胡兰大义凛然地说:“因为共产党为穷人办事”,“怕死不当共产党”,发出了向国民党反动派最后的讨伐。

  这是在解放战争时期,而不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的悲壮故事。

  后来,毛 主 席给年仅15岁的刘胡兰烈士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这本来是人尽皆知的历史事实,但我们堂堂《人民日报》的大记者们,每篇文章需要一层层审核的主流媒体,竟然犯了如此低级的史料错误、又如此严重的政治错误,该当如何处理呢?

  在这篇文章发出之后,小兵看到了澎湃新闻、环球网和腾讯网等媒体都做了转载,可以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伤害了这些主流大报的公信力,让老百姓不得不感受到——上面有一群尸位素餐的记者和审核领导,他们连最基本的历史知识都可以枉顾了,还谈什么主持公道、为民发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呢?

  当然,小兵再打开这些文章时,有的显示已经被删除,有的则被替换成了其他文章。

  看来,他们也发现错误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犯错误的人又将怎样处理呢?

  如果有人开脱说,这是一次小小的失误,是作者写作功底和历史常识不扎实、审核人员没有注意造成的失误,小兵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的。

  这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果就是,未来一定还会出现更大的失误,会出现更加伤害全国人民的感情的事情。

  《人民日报》的小编把国民党的血债安到日军的身上,小兵不得不怀疑这是不是“果粉”的有意为之,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我们如此大力度的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当下,堂堂《人民日报》在纪念七七事变的时候竟然犯了如此严重的意.识.形.态错误,怎能一删了之?

  小兵强烈希望,严肃追责这篇文章的作者。

  小兵看到,这篇文章的备注是这样的——来源:人民日报微信综合新华社、人民网、军报记者、视觉中国等;海报策划:时雪、胡润新、林佳怡,制作:人民号@一个完颜。

  这些人,是不是要调查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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