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于鲁明被双开说明啥?
真的没想到,作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和北京市卫健委主任的于鲁明竟然是祸国殃民的违法犯罪分子。而且,于鲁明利用职务之便在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预防工作中进行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公然坑害百姓和国家利益。对于这样的权力腐败分子,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7月18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于鲁明被免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委员资格,免去北京市卫健委主任职务。(新湖南客户端.北京事儿22022年7月18日)
自从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爆发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救治患者的健康与生命。而且,党和国家以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为抗疫原则,不惜一切代价在全国打响了阻击新冠肺炎病毒疫情的人民战争,有的医护工作者和著名专家牺牲在了抗击疫情战场上。面对疫情的不断变异和蔓延与传播,全国各族人民心急如焚。与此同时,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制定了动态清零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组成专家组到全国各地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但是,于鲁明这个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却依仗权势,并采取官商勾结等方式,利用抗击疫情的特殊职务之便,大发国难财。因此,于鲁明激起了北京市民的强烈愤慨。于是,经过纪检监察委的深入调查取证,并掌握了于鲁明违反党纪国法的大量证据。所以,于鲁明被双开大快人心。而且,全国各族人民希望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并加大对于鲁明案件的查处执法力度,绝不心慈手软。
同时,更应当彻查为啥于鲁明在官场上能够顺风顺水被提拔重用?于鲁明究竟有多大的权力保护伞?为啥于鲁明会在党中央和中纪委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的紧要关头继续顶风作案?为啥于鲁明手中的权力没有得到制约和有效监督?这究竟是为什么?而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于鲁明走上违反党纪国法的犯罪道路绝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必然。正是由于于鲁明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保护伞,他才敢为所欲为,毫不收敛。
我们与违反党纪国法的权力腐败者作斗争,必须用党纪国法彻查于鲁明的违法犯罪根源,必须用党纪国法坚决打掉他所拥有的权力保护伞,不能让权力保护伞像没事人一样逍遥法外。只有用党纪国法彻底打破个人情面,才能让于鲁明的权力保护伞水落石出,才能使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而且,我们更应该把于鲁明的权力腐败案件作为突破点,在全国彻查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权力腐败行为。可以说,官商勾结的疫情防控权力腐败绝不仅仅是于鲁明一个典型案例。只要各级纪检监察委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就一定能用党纪国法把隐藏在全国各地卫健委系统的权力腐败分子一网打尽,绝不让权力腐败分子和权力保护伞心存侥幸。
【文/郭喜林,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