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到底错在哪儿?错在资本无序扩张危害国家安全
近日,“滴滴事件”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新技术变革时代,技术巨头的发展与国家治理的应对,具有高度密集的政治经济意涵。“滴滴事件”也并非是一个单纯的国家-资本关系偶发事件,它反映出新技术革命与全球化时代,资本要素与国家能力之间正进入深刻的紧张状态。
(网信办答记者问对滴滴公司违法行为的认定)
“强行闯关”的滴滴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公布,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数据安全的法律。而在美东时间6月10日,滴滴正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递交招股书,申请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二十天后,即美东时间6月29日(北京时间6月30日00:45分),滴滴在美国首次公开发行(IPO)筹资40亿美元,正式开始交易。
7月4日,国家网信办宣布因滴滴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已通知应用商店下架其应用。网信办进行安全审查的依据是《国家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对应的风险不仅仅是用户信息泄漏的风险,更威胁到了国家安全。7月5日上午,网信办又向“满帮”和“Boss直聘”发起调查。据悉,今年上半年以来,共有33家中资公司赴美IPO。其中有6家是互联网平台公司,3家市值过百亿美元,分别是:滴滴、满帮、Boss直聘。
各方信息显示,滴滴在美国上市很可能涉及到敏感用户的信息暴露风险、中国国家信息泄露风险、地理路网信息暴露风险等安全威胁。滴滴接受网信办审查的重要依据正是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根据2020年12月特朗普签署的《外资公司问责法》,所有在美上市的公司须披露相关数据和审计底稿,以证明“其不受外国政府控制”。这使得滴滴身陷国家安全旋涡之中。此外,在滴滴的股东名单中,日本软银集团和美国Uber分别持股20.1%和11.9%,是第一、第二大股东。滴滴董事会独立董事Adrian perica毕业于美国西点军校,有美国陆军服役经历,曾长期在苹果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在美国德勤咨询公司任职。这进一步加剧滴滴的安全风险,使得网络平台公司的数据信息与主权国家的核心安全利益之间产生巨大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