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明浩:闻一多不讲“敌国语言”申义
“他在美国留过几年学,他却不爱讲英语,连平时在谈话中插进几个英文的名词或术语的时候都很少。我想起了有两次在徐志摩家集会,我们都遇到一位西装笔挺、洋气十足的中年教授,他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同一多攀谈,象开了龙头的自来水,停都停不住。一多则自始至终都用中国话回答。时间一久,他也不大耐烦了,叨着雪茄,笑而不答;后来率性歪着身子,斜靠在长沙发上闭目养神。两次的情况都差不多。”这是友人对自信“我堂堂华胄,有五千年之政教、礼俗、文学、美术,除不娴制造机械以为杀人掠财之用,我有何者多后于彼哉?”的闻一多的追忆,夙昔的典型令人连系当前现实。
六年前浙江卫视以明星夫妻户外生存秀为噱头的《出发吧爱情》,邀来奥运体操冠军李小鹏和妻子李安琪,固定出席嘉宾吴京于互动时对李安琪满口英文不以为然,乃脱口而出:
“请不要跟我说英文!”
该妹是前世界体操冠军李小平和前体操运动员文佳的女儿,由于她在《甜蜜的行李》、《爸爸回来了》等节目也一再口吐英文,引发网友质疑,明明会说中文却在观众前大秀英文,不是故作优越吗?夫婿李小鹏不得已出面澄清:
“这个问题,我们跟大家说过很多次,首先,安琪是在美国出生和长大的,我们在2010年结婚以后,她才回到了中国。在和她初次认识的时候,她的中文要比我的英文好的太多了。但是她的中文不会看也不会写,听的话,可能听懂了,但很难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所以有时候会断断续续说不清楚……其实语言只是一个简单的沟通工具,你要说优越感,就有点无奈了。难道说中国人英语比中文好就有优越感?我觉得那也很奇怪。”
查李小平夫妇1986年去美国,隔年生下李安琪,难道亲子间不以娴熟的母语而用生涩之英语互动吗?李小鹏英语比中文好即生优越的疑惑使人想起韩少功一篇旧作《世界》,开章叙讲一炎黄对龙传说英语的往事:
“1989年的法国巴黎曾经有一个酒会。主人是来自台湾的一位文化高官,主宾则是大陆一些有名气的文化人,还有少数几个法国朋友应邀作陪。主人明明可以说一口漂亮的国语,也明明知道他的主宾们不懂英语,但更愿意用英语致词演讲。译员当然是有的,但只把英语翻成法语,把面面相觑的一大堆中国人晾在一边。一个中国留学生觉得不对劲,准备提请主人注意到这一点。居然有一位作家拉住了他的衣袖。‘不要非礼,这可能是人家的习惯。’”
这个让主宾们听不懂的英语习惯难道不就是优越作祟的产物?吴京的自我意识显然比那些文化名人强多了。韩少功分析的好:
“主人对主宾们致词,压根不在乎对方能否听懂。这种决非疏忽的轻慢,竟然有受辱者毕恭毕敬地容忍,而且不准别人代为反抗。”
“海峡两岸的这些高官和文豪,在这一天的酒会上主动和自愿地背弃了中文。事情很明白,这些聪明人感觉到中文没有足够的含金量,至于还含着多少尊严,多少热诚,多少创造的智慧,也并非不成问题。他们为了显示与自己领带和皮鞋相称的教养,没有必要对这种下等的语言亲近。”
与中华精英的背弃形成对比的是:
“美国长篇小说《根》里面有一段情节:主人公一次次逃亡,宁愿被抓回来皮开肉绽地遭受毒打,不惜冒着被吊死的危险,决不接受白人奴隶主给他的英文名字,而坚持用非洲母语称呼自己:托比。”
显然在百多年来欧风美雨的吹拂下,润物细无声,高官和文豪们对自身文明的审美发生了移变:
“中文是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所使用的语言,包容了几千年浩瀚典籍的语言,曾经被屈原、司马迁、李白、苏东坡、曹雪芹、鲁迅推向美的高峰和胜境的语言,现在却被中国人忙不迭视为下等人的标记,避之不及。”
那个后果让人惊心:
“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从文化开始的,从语言开始的。侵略者从来明白,攻城莫如攻心,而一个人的心里只有语言,精神唯语言可以建筑和守护。都德的小说《最后一课》,已经描述过向侵略者缴出语言的痛苦。清王族最终没能征服中国,也是被中文的汪洋大海淹没,退出紫禁城则只是迟早的问题。”
所以语言绝非如李小鹏所说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沟通工具”,心系中华的已故台大外文系教授颜元叔于雄文《亲美是中国的致命伤》的一段话值得我们深思:
“我在台湾教英语美语,我是把它当作敌国语言来教……当我们学一种外语,特别是强势外语,我们若不提高警觉,便会不自觉地滑入到这个语言所负载的价值体系中去,接受并认同它的文化,终于被其同化与征服。”
被洗脑而不自觉的两岸高官与文豪背弃中文投向“敌国语言”,其沉沦所走的就是舍“下等“而就“优越“的审美路径,这些聪明人表面上纵然仍吃著皇粮,可实际上心里早已另认新主,甘于被基督教文明所同化与征服。闻一多早年曾语出悲壮:
“我的惟一的光明的希望是退居到唐宋时代……想像自身为李杜、为韩孟、为元白、为皮陆、为苏黄……只有这样,或者我可以勉强撑住过了这一生……”
可叹的是,在英语挂帅的时代氛围中,别说唐李宋苏,就连儒林红楼都布满尘埃,雪芹敬梓复生,目睹华魂败落一至于此,不知能否勉强撑过这一生?
【文/古明浩,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