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雨潇:不要让正义蒙上顾虑的阴影
在7月7日,一个特殊的日子,上海发生了一件奇事。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女人莫名其妙地在地铁上大声发表辱华言论:“真的要为日本人点赞,怎么那么慧眼识金,一眼看出中国人就是恶心”“真是畜生一样的国家”“爱国志士,我CNMB”……
坐在这个女人对面的乘客王先生拿出手机记录下了她的丑恶嘴脸。女人对着镜头继续骂骂咧咧之后突然开始动手,上前抢夺王先生的手机,导致两人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女人被按倒在地方才罢休。
王先生将恨国女人的言行上传到了网络之后,很快引起了网友的愤慨,相关词条也上了热搜。
有人专挑这个日子辱华这件事本身就很离奇,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更离奇。
事发后第二天,王先生被带进了上海市宜山路派出所。
8日14:21,上海公安@轨交幺幺零 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称:“自言自语发表不当言论”的女子系“外省市来沪就医的精神残疾人”;王先生拍视频的做法“激起尹某情绪失控,并上前抢夺王某手机”;“王某交代,拍摄时已感觉尹某精神异常,出于吸粉和自我炫耀目的,将视频剪辑后上网,以引起关注”。
最后警方宣布对拍视频的王先生予以“行政处罚”。辱华的没事、制止的被罚,这一决定很难让人理解。
我当时看到“行政处罚”这四个字以为顶多就是给个警告,几天后才得知王先生遭到的竟然是最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上海市公安局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殴打、伤害残疾人”对王先生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王先生重获自由后看到警情通告很愤怒,于是决定上网发声为自己申冤。他重新叙述了案件的过程,并对上海公安通报里的多项内容提出了质疑。
王先生说:“我从事件开始直到被拘留,从来没有发现或意识到对方为精神病患者”,“审讯时我没有说过出于炫耀的目的”,“我首次发布视频未经剪辑与删除”;这三点和上海公安说的“王某交代,拍摄时已感觉尹某精神异常,出于吸粉和自我炫耀目的,将视频剪辑后上网,以引起关注”直接矛盾。
更严重的是他对办案流程的质疑。王先生说“通告发布时间先于我被审讯的时间”。他认为“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采取诱供的方式,其获得口供不具有法律效益”,并质疑“警方为何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删除了我手机中的原视频”。
王先生14日接受河南官媒@顶端新闻 采访透露了更多的细节。他说自己是8日“12点多”进的派出所,然后“在会客室待了一小时左右”,后面让做体检“浪费了大约半小时”,“到审讯室后,也有一个小时没有说话”。
2.警察的操作就太那个“骚”了,是中国警察还是日本警察?怎么如此“理解”该女?理解到不分正邪…是我中华的纳税人养活了你,你不心系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