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继续否认人民公社和生产队
张宝贵在他的《扶持发展村组集体农场的思路》(以下简称《思路》)的文章中,对人民公社和生产队有许多错误的言论,现把他的错误言论一一列出,进行批驳。我首先声明: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工作也没有离开农村,除了几年在外读书以外,有七十年生活在农村,从互助组到现在的分田单干我都经历过,对农村的事,我有发言权。
《思路》作者说:"生产队、生产大队和人民公社是人民公社化的产物,出发点是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体系,但在短短的四五年年时间里,经过运动让全国大多数农民从土地私有制‘’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成为人民公社社员,违背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规律,违背了农民的意愿,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结果欲速则不达,事与愿违,付出了20多年的“高昂学费”。
合作化是毛主席亲自领导的全国性的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一次伟大运动,它要在农村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通过集体化使农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这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继续,其意义相当重大。但是,合作化在中国毕竟是个新生事物,谁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小农的习惯势力还相当强大和顽固。要求它十全十美、不从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泥潭。《思路》的作者,缺乏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表面看问题,夸大事实,罗列出合作化的三大“违背”错误。请问;是谁“让全国农民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是党中央关于合作化的文件还是毛主席?众所周知,徐水曾刮过一股共产风,毛主席及时纠正了;其他地方也有一些“一平二调”的错误做法,毛主席也及时纠正了。浮夸风、瞎指挥风也得到及时纠正。从此,人民公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这正是新生事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思路》的作者,指出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三个“违背”却一下子把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给否定了。翻身后的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农民,由于生产力低,土地经营困难尤其是抵御不了自然灾害,迫切要求组织起来,互助组都是自找对象组织起来的,一说成立合作社,人们敲锣打鼓的欢迎,农村掀起了热气腾腾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潮。《思路》的作者不顾事实,颠倒是非,说什么合作化违背了生产关系适应生产的规律,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正是他自己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而无自知之明。
至于说合作社、人民公社“违背了社会经济经济发展规律”,笔者觉得可笑。请问:什么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请说出个一、二、三来。我不是经济学家,但是,我要说,经济法则,不同社会形态虽然有其普遍性、共同性,但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它们采用的生产方式、所走的道路却是根本不同的。《思路》所说的“合作社、人民公社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只能说是违背了农村资本主义的经济的发展规律。合作社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民共同劳动、按劳分配,没有剥削、共同富裕,如果全国农村都按人民公社发展经济的道路走下去,会出现更多的南街村和周家庄人民公社以及走集体化富裕了的农村。《思路》的作者,你怎么没有看到这铁的、不可辩驳的事实呢?你怎么没有看到小岗那面反集体化、反人民公社化的破旗不声不响地自己倒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