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喜林:为啥环保厅长邓小刚会是“内鬼”?
12月6日,中青在线报道,原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案细节。三亚凤凰岛二期项目实际控制人曾某某为了应付整改和减少整改费用,请托邓小刚对该项目环保整改情况予以关照。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邓小刚将公权私相授受,不要求项目方根据权威评估结论实施整改,不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致使该项目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销号,邓小刚也“如愿”拿到了500万元的“感谢费”。
作为拥有决策权力的环保厅长和党组书记邓小刚阳奉阴违,就是这样滥用手中权力糊弄中央环保督察违法案件的。而且,公然把手中权力变成了权钱交易。环保督察负责人变成不折不扣的“内鬼”,依法保护环境便会荡然无存。
这说明,重大违法环保典型案件的督察落实工作不能只有环保部门负责,而应该有省级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介入。只有加大监督力度,才能有效制约环保厅长的权力腐败;只有让纪检监察监督实施无缝对接,重大违法环保案件的整改落实才不会滋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并彻底消除权力腐败滋生的土壤和环境。
这说明,对于权力腐败的惩治力度过轻,不足以彰显法律权威,不能起到振聋发聩的法律震慑作用。只有加大惩治腐败的惩治力度,才能让拥有决策权力的主要领导干部不敢滥用职权,并时刻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只有让各级领导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望而生畏,并加大监督力度,才能营造出不能腐、不敢腐和不想腐的反腐氛围,并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大震撼力量。
对形形色色的权力腐败分子不能心慈手软,更不应该让西方人权成为权力腐败者的遮羞布和另一种保护伞。只有大开杀戒,才能让腐败分子怕掉脑袋;只有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才能让各级领导干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红线不敢越雷池半步。
只有把权钱交易的闸门关死,并让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腐败者付出昂贵代价,拥有决策权力者才不敢把手中权力变成非法敛财的印钞机;只有让拥有决策权力的领导干部在权力滥用和生命安全面前做出选择,他们才不敢胆大妄为,甚至公然践踏党纪国法权威。
【文/郭喜林,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