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震鸣:有否打击报复之“积弊”
2024年1月15日,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回对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的起诉。此前马树山因为举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而被迁西县检察院指控犯有诬告陷害罪、诽谤罪,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
举据,是该宁缺勿滥的。要知道,瞎举报,一是浪费了公共资源,二是伤害了无辜的人,三是亵渎了举报的名誉。不过,这绝不等于,举报“遭人讨厌”的了。相反,我们这个社会,要是没了举报的人和事,阴喑面也好,不尽如人意的现象,那都是要在那儿“偷着乐”的。而如果马树山不举报的话,他不会成“犯罪嫌疑人”,或不吃官司乃是大概率的。而马树山还不是个“布衣”,要是平民百姓来举报一下,更要“吃不了被兜着走”则是不待说的了。
无独有偶。一个当头头的威胁人家,嚷嚷:“你尽管试试,找不到你是谁算我输!””“看你先举报成功,还是我动用关系先收拾你!”意思是讲,你去告好了,是我先被查处,还是你先倒霉,走着瞧。气焰嚣张根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颇为典型的显现出“小国之君”的作派。当然,“老虎屁股摸不得”的,还远不止上面的两桩事体。
“奇闻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就马树山被“无罪释放”而言,至少是笔者觉得,事情并未到此完结,而应该弄个“水落石出”吧,就是究竟为啥没罪的马树山,一段时间以“有罪”的身份示人?谁是如此的“无中生有”之始作俑者?至少,查一查“那儿”有否“穿小鞋”亦即打击报复之“积弊”或“传统”。不管怎么说,发扬民主健全法制,让批评与自我批评蔚然成风,任重而道远。
【文/诸震鸣,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