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长运 :中国古人的“依法治国”思想
中国古人的“依法治国”思想
蔡长运
【文章摘要】:制定刑法,实行法治的目的是为了惩恶。而惩恶又不是目的,惩恶的目的是为了扬善。要管理好国家,首先必须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做为引导百姓向上向善的奋斗方向;其次,要用法律为武器,对那些背叛共同价值准则的向下向恶的最坏的人给予打击,同时又警示落在后边的人们。所以,法律要为弘扬向上向善的正确的价值观服务;要为弘扬真、善、美,批判假、恶、丑的文化方向服务。法律是政治治理的工具,其目的在于用它禁止强暴、奸邪、作恶、作乱的坏人和坏事;在于保护普通老百姓安居乐业、踏踏实实过日子;在于使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和谐地运转。总之,法律是要为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法律条款是工具,是死的“物”,任何时候人都是法律的主体,法治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管理好司法官员。信仰所谓“要相信法律不能相信人”、“要依靠制度不能依靠人”的主张,势必使任何一个案件的任何一个当事人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不公正的待遇,是抽象的法律、是抽象的制度、是抽象的社会对自己不公!而任何一个司法官员都认为对自己的判决结果不需要负责任;而某些坏的有权力的官员则可以躲在法律、制度的后面为所欲为。法律的最重要的作用不是惩治人,而是警示人、教育人、改造人。所以,用法律打击坏人坏事就是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做到家喻户晓;要让人们都以犯法为“耻”;要让犯罪份子能“悔”罪。设置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没有人去违法、没有人去犯罪;审理断案的最高境界正是为了没有案可断。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有人不服从却照样能安然无恙地生活着,那这个国家的政令、法令、执政者就没有了威信和尊严;就不能用行政手段驱使百姓。如果一个国家有人犯了法、犯了罪却能免于受到惩罚,那这个国家的刑法、威权就不足以使民众敬畏。要使地位高的、名声大的、掌权的人都是些品德高尚的人,这样他们行使权力,处理政务才能让群众心服口服。掌权的执法者都能弘扬正确的价值观,都能引导正确的文化方向,全社会的人们就都会真诚地向往并学习他们的高尚品德,都以做好人为荣。最后整个社会自然就会风清气正,国家自然就治理得很好。社会上的人有无数,有的人过得好一点,有的人过得苦一点;有的人成功多一点,有的人失败多一点……如果社会的运行是比较公平的,那么过得相对苦一点的人们也都会接受这种差别,而不会迁怒于别人,也不会迁怒于政府和社会。法律贵在于简单明了,便于群众理解和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应当是大多数人可以理解的,也是大部分人都可以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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