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我是刑警》是一部纪录片
看《我是刑警》感慨颇深。
与其说这是一部电视剧,不如说是一部刑侦纪录片;与其说是一部刑侦纪录片,不如说是一部公安系统机制改革与体制革新的历史政论片。
剧集通篇1/3的篇幅都在描摹上一个时代显著的公安系统内部的种种沉疴难祛,说白了就是每每“自己人给自己人制造困难”。
几乎每一个案子都会遇到“对嫌疑人还没施展动作,公安内部先‘打‘起来”的状况。
权力,面子,利益,互相交织。
今天我们已习以为常的上级委派、异地用警、联合并案,在上一个时代的基层警域难如登天。
看似大家披着同一层皮、顶着同一尊国徽在做事,实际各有各的山头,各有各的地头蛇做派。尤其涉及积案的并案更是阻力重重——咋的,我本地龙都破不了的案子,你外地的来了就能破?张口就要并案?那我的面子往哪搁?
即存在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一些地方公安乃至地方主政者喜好“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那一套,有的虽然不敢明着对抗,但却阳奉阴违,上级政策指令在执行过程中便大打折扣。
为面子使绊子倒还好,但实际情况中,跳出剧情之外,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背后屡屡是政商勾结、警黑一体的腐事,即公安内部的犯罪保护伞问题,这是动辄以下游公权力抗衡异地并案、阻挠更高侦破力量下渗基层的主要动机。
所以《我是刑警》中会不止一次提到“机制问题”。
包括数年前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也有演绎省厅与市局公开对抗的戏码——在程度被祁同伟从光明区分局“捞”去省厅办公室的剧情中,祁同伟对赵东来的那句台词相当露骨:
毕竟我们省厅不归达康书记领导嘛!
以及电视剧开头针对丁义珍案件,李达康以绝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姿态与最高检公然争夺丁案的办案权,皆是不同级别、不同系统、不同单位之间利益斗争的艺术化展示。
这就是为什么十八大后(准确的说是2014底/2015年初)会大力度进行公安体制改革。
2015年2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就提出:
解决公安的‘地方化’问题。
本来,作为拥有一定武装力量的公安机关,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证警察权真正成为“国家公器”。
但是,由于实际情况中公安机关隶属于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的人、财、物被控制在同级党委政府之下,公安机关往往只能成为服从各级党委政府指令的机关,失去最基本的判断力。
想想《人民的名义》里赵东来为何处处为李达康马首是瞻,见到李达康进办公室吓得连文件都拿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