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代西方意识形态化的自由民主话语体系的批判》的再批判
这是15年9月从人民网下载的刘向东同志的一篇文章。认真拜读后,觉得刘向东同志的这篇批判文章有气无力,而且诸多毛病。本文是沿着刘向东同志对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的“自由民主话语体系”批判的再批判。
“当下西方学术界存在着一种对自由民主反思的思潮。这种反思的一个方面就是对自由民主与民主的关系进行清理,指出自由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而不是民主全部。”
这里说的“民主”只能是一种政治统治。什么政治统治呢人民当家作主或人民主权的政治统治。只有这样的政治统治我们才把它叫作民主。这里,“自由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即“自由民主”不是民主,而是民主的形式,而且还“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有“自由民主”这种民主的形式,如果没有民主,或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统治,“自由民主”不仅不是民主的,更不是“民主全部”,甚至连民主的“一种形式”都不是。如果“自由民主”不能实现民主,“自由民主”与民主就无关系可言。关系都没有,谈什么清理。而且,“自由民主”既然是作为了认识对象本身的一种形式,就是对象之一。对对象之一的“自由民主”应是重新认识、定义,而不应是“反思”,反思的应是“自由民主”的观念或理论或主义。
“这种批判总体而言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其一,重新考察民主的概念,指出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其二,从知识生产的角度,指出当下社会观念领域之中自由民主的霸主地位的背后是一种人为的意识形态的塑造;其三,从后果论出发,指出自由民主在合法性建构上的不足以及正当性建构上政府质量的重要性。”
对“自由民主反思的思潮”,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对自由民主与民主的关系进行清理......”云云,是针对被称之为民主的这个政治统治的对象及其被叫作“自由民主”的形式而言。“重新考察民主的概念”,则是指的对已经形成观念的民主这个对象的概念。这两者怎么能是一回事!顺更提及,民主概念也是无法考察的,应是反思。但既然是“重新考察民主的概念”,就不应是“指出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因为“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是头脑外在的对象,指的是西方的政治统治依以实现的形式---尽管在这里西方的政治统治被先入为主地认定为是民主,其由以实现的形式也被先入为主地称作“自由民主”。
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统治是否是民主的学术界颇有争议暂且不说,包括拉美在内,第三世界以“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实现的有几个能算得上是政治统治上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四分之一世纪以前搞了“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的东欧国家和南斯拉夫、苏联解体后的众多国家有几个是实现了政治统治上是人民当家作主!十多年前,被美国用战争手段搞成“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的阿富汗和伊拉克,实现了政治统治上的人民当家作主了吗!“阿拉百之春”、“颜色革命”的那些国家,凡是搞成了“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的,能找得到一个是实现了政治统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以程序性选举为核心的自由民主”分明连“只是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的结论都得不出来,而是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实现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统治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