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反绑跪地是重罪
很久以前我曾突发怪想:当初第一批登陆美洲大陆的欧洲人,假如他们见到印第安土著时不是拿着礼物去贿赂,而是突然齐刷刷双漆跪地表示臣服,那么土著们会作何反应?如果土著文化中也有“双漆跪表示臣服”的观念,那么他们会明白“噢,那些人表示臣服”,不会惊讶而是喜滋滋的;如果他们没有这样的观念,看到这批白皮肤人突然齐刷刷双漆跪,会不会吓了一跳,心想这是不是某种技术动作,马上开始进攻杀我们了?
为何突发此等怪想?
年轻时曾对玛雅文明着迷,可是我似乎不曾发现玛雅文化有“双漆跪表示臣服”的观念。玛雅文字已是死文字,没人能释读了,但也留下了足够多的浮雕,足以让人理解当时的玛雅社会。这些浮雕相当多是表现战争和屠戮场景的,可我记忆中不曾发现有俘虏下跪那种场景――而这在那时的欧亚大陆是普遍常见的(比如中亚是欧亚东西方文明交流大通道,那里发掘的许多浮雕比如贝希斯登铭文、纳黑希鲁斯塔姆石刻,许多就有下跪表示臣服的),我看了我所能看到的,确实不曾发现过,有兴趣的朋友不妨也来找一找试试。人们认为玛雅人是欧亚人从白令海迁徙过去的,那时已有足够的文明程度(比如穿越冻土,需要缝制皮衣,这需要一系列高级文化),但离开欧亚人时尚未产生“双漆跪表示臣服”这个文化观念――也即穿越白令海那一刻的欧亚人(包括我们汉族祖宗)也未曾产生“双漆跪表示臣服”这个观念。
中国没有人形雕传统,但偶尔也还是有几例的,目前发现几例“双漆跪”雕刻都在长江流域及以北地区,长江以南似乎不曾听说有挖掘到的,也许纯属偶然,今天没发现不等于以后不,更不等于长江以南没有“双漆跪表示臣服”这个文化观念,但有很大的把握断言:这个观念是由北而南文化征服的产物,“跪祭”是早期中国的特征文化,发源于黄河流域,有很大的把握证明:“跪祭”仅用于异族异类战俘献祭,而同宗同族内不见――这背后很可能某种古老观念在支撑,比如某种“交感巫术”认为:施加于同形会反噬于己。
世界各大文明体是各自独立产生抑或交流产生?我对这个目前看来无解的问题始终抱有好奇。纪元(也即我们华人常说的“凿通西域”)以后的情况已经清晰了然,因为已有文字,记载详细,哪些是交流哪些属各自独立产生已经了然,我这里说的是纪元主要指距今三千年以前的情况。泛泛而言,既有交流亦有独立产生,可是你给我说道说道谁是谁,于是乎一直抱有好奇。
这样的好奇一直折磨着自己,在各论坛直抒己见,事实上这是个非常专业的问题,洋葱头假冒金刚钻,害怕露怯,就这么过来了。其中一个害怕露怯的看法:“将人下跪具有羞辱的含义”这个观念是早期东西(或者南北)方向文化交流的产物。
这个问题显然很专业,你要求解的话至少要完成这三步,第一你要辨析出距今三千年以前已经存在且被公认各自独立产生的文明体;第二你要界分出,这其中哪些文明体存在这个观念而哪些又不存在;第三你得证明,所有存在这个观念的文明体都有过巨大的文明交流,不存在这个观念的文明体之间很少直接交流。
天哪!这三步曲不专业还到哪儿去找?三个博士后也做不出呀。
我就这么颤颤巍巍,一路小心。最早有这古怪看法的是怎样看待中英“礼仪之争”,在中国观念中“三跪九叩”是一种礼仪,是一种大礼,“跪父母”也是一种大礼,除此外“跪”还是一种惩罚和心灵羞辱。跪是一种羞辱,难道英国人也有这种观念?也许并非这个观念,而是认为中国皇帝不值得英国人行此大礼?
有一段时间的想法是:哪怕各自独立产生的文明,到了一定阶段就会产生相似相通的同质性的东西,他来自“人”这个生物体本身,而大象等智慧生物就不可能――比如“下跪意味着羞辱”;有一段时间又改变看法,认为“下跪意味着羞辱”这个观念是早期东西方交流产生。
我曾有个反证:“兰花指”在中国民俗有“女人味”含义,英国也有这样的观念吗?以我所见,英国恐怕没有,英国男孩吃饭时有兰花指,英国父母不会打的;而我没为这少挨打过,记得小时候吃饭有兰花指,母亲总是用筷子头顶上“啪嚓”一下。母亲最爱我,“啪嚓”一下响声很大,却也不疼,打我哥哥就没这么客气,用四个指头嘴巴上就上去了――长大后总记得兰花指万万不可,英国人不会这个观念吧?然而中西方文化交流后英国也有此等观念了,早期英国画报上中国男人形象,经常是目光呆滞、流着口水、兰花指――就象诸葛亮送女人衣服给司马懿,明显具有羞辱的含义。
毕竟太专业,不过我落脚点不在这里,而是怪想:东西方都有“下跪意味着羞辱”这个观念,而他们那儿却又很少见到这个,既使剧烈冲突中,也很少见以下跪来惩罚的;我们小时候看电影,最多是“二战”内容的,我注意到德寇枪决游击队员,都是站着(蒙脸或不蒙脸)枪决的,几乎没看见过让游击队员下跪枪决的――我们这儿动辄一点小事就让人下跪,德国人很文明吗?游击队员逮住德寇,好像也不使这招。以我的认知,西方文化中也有“下跪意味着羞辱”这个观念,但他们之间似乎很少施行这种行为,哪怕残酷的敌对行为中,对外人可能会施行,比如我经常注意到西方人与伊朗人之间,西方人抓住伊朗人就经常让他们下跪,伊朗人抓住西方人也经常让他们下跪示众。在我们汉族人看来,伊朗人和西方人都是印欧人种,算得上亲兄弟――嘴巴不说话,真的很难区分他们是不同类,上世纪三十年代纳粹掌权时期,还有过蜜月呢,都是“雅利安”后代,为何也会如此相互羞辱?看来“下跪意味着羞辱”在西方也是根深蒂固观念,但在他们之间确实很少施行,哪怕残酷剧烈的斗争,而我们这儿一点小事动辄就让人下跪。
是的,我的落脚点确实就在这儿,当然也不可能得解。就这么颤颤巍巍,一路小心,有机会就写一点感想。今天咋又想起这事儿?
这两天广州俩女子反绑下跪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各抒己见。这事很难写的,有人从执法角度,有人从防疫过度角度,无论怎么写都没法照顾周全;也曾想写一篇的,看到许多人围观,甚至“幸灾乐祸”状,竟无一人挺身制止,猛然联想起鲁迅的“围观杀人”――就从“多数暴政”角度写吧,转念一想不对,得罪人更多,罢笔。
这两天终于熬不住,论坛上接连又看到好几篇,对这件事都持谴责的态度,但我没看到愤怒、激愤、挺身而出的激愤,没有看到一篇流露出高贵的愤怒,那种对人格侮辱流露出来的高贵愤怒,全都那样的“理性”,全都“执法”、“防疫”,如此理性――正如他事物上看到的我们华人是如此“理性”。确实熬不住了,对这些该杀该刮的事情不能爆发高贵的愤怒,这类事在这块土地就没法断根。我的笔终于不听使唤了!
我对广东乃至整个南方人民颇有好感,因为他是华夏民族现代意识形态形成和革命的发祥地,包括国民党人和共产党人先进意识都是起自广东和南方,1978年后,也即俗称的“改革开放”也从这儿起步,这儿是最先接受西方先进观念的地方,是神圣的土地,怎也会如此羞辱人格而又如此不见高贵的愤怒?
我今天这话是不是过了?
愤怒归愤怒,讲理还得讲,标题所说“死刑”然后又括弧“枪决”,我是说既使“死刑”,也不能羞辱的方式,不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至于17年么,我年轻普法课时,老师曾提起,中国法律中似乎没有“重罪”这么一条,但实际执法实践中会有这个尺度的,依稀记得有“17年”这个提法的。
我得回炉了,不当真,表达愤怒而已。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