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法律法规和平统一台湾的设想

2023-06-06
作者: 不如求己 来源: 红歌会网

  记得2019年香港因为修例风波开始动乱,历经了好几个月,暴乱分子搞得非常嚣张,甚至发展到连美国都认为达到恐怖袭击的程度。我们爱国爱港人士为当时香港的状态担忧了好一段时间,纷纷在网上写文章呼吁中央赶快下令采取措施!

  想不到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后,香港就平安无事了。香港国安法为什么如此厉害?有人把这个法律总结了一下,无非就是这几句非常霸气的话:“从现在开始(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你们给我好好听着(根据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管辖案件时,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执法,司法机关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其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和司法裁判而签发的法律文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采取的措施,有关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从),你们说的都不算,以我说的为准(第六十五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别在我这搞事(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就认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犯罪),谁搞事都不行(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敢搞我就抓你(未经律政司长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就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提出检控。但该规定不影响就有关犯罪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羁押,也不影响该等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你跑到哪儿都不行(不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你也别想轻易出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以后用人听我的,人我们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人员由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联合派出),钱我们出(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际安全公署的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事我们管(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刑我们判(根据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管辖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负责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这说明法律法规对港独的打击是非常有效的。

  关于台湾统一的问题,有关方面好像一直在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我们尽最大的决心千方百计地争取和平统一。但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把和平统一落实到行动上去呢?笔者认为他们好像在做,但是一直没有真正尽力去做!

  比如,到大陆做生意的台湾老板都是无声无息地“闷头发大财”。为什么不硬性要求他公开在电视镜头宣言“我是台湾人,也是中国人,我反对台独,争取为和平统一而出点力!”,同时硬性规定他的公司门口一定要立一个厂碑“反对台独,统一祖国”。如果这个台湾老板不表态,不立碑,就一分钱也不让他赚,立即让他滚蛋!同时,即使他照做,也要经常到他公司里查账,如果发现有捐助台独的行为,立即没收他所有的钱财!

  对台湾老板的宣言、厂碑,大陆要广泛地报道,并且要求出现他在自己的脸书上和公司网址上,使他的所作所为让大陆和台湾的人知晓,大陆尽力出优惠政策让利支持统一的老板;

  同时,台湾来大陆淘金的文艺工作者、作家、影视明星都要参照这样的方法,并且让支持统一的艺术家赚得盆满钵满。这样一来,台湾人就会向往中国大陆,人人争当统一者。

  这是台湾分析专家李毅的建议,可以看他的视频《解放台湾有这么难吗?》笔者觉得对和平统一应该有效果,为什么有关部门迟迟不见行动?!难道是李毅的建议不值得推广?

  还有,李毅教授并不是极端的武统学者,他也许只是对和平统一的现状比较失望,所以认为和统没有希望了。他写了关于武统的文章,还被原单位开除了。李毅说,想和统还有一下几点,大陆要赶快做:

  一、卖掉一万亿美元的美国政府债券;

  二、卖掉2万亿美元股票;

  三、给中国有关单位和个人3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从美日欧银行提出一切存款;因为俄罗斯和乌克兰起冲突时,美西方银行都把俄罗斯的存款及财产(企业、汽车、房产)全部没收了;

  四、中国有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要及时收回在美西方的房产和不动产;

  五、撤回一切可以撤回在美西方的人员。

  六、全民动员、全民皆兵,做好打大战的准备,及时做好全民防空洞(防原子弹、防氢弹)的实战演习;

  七、召集台湾岛上主张和平统一的所有人士在大陆开会,商讨《两岸和平条款》,广泛地征求两岸人民的心声和建议,只要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允许解放军驻进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对台湾重大案件有最高决定终审权,其他的条例可以修改再修改,并且用世界多国语言向全世界公布,获得最大公约数同意,最后让台湾领导人签字,就达到了和平统一;当然台湾领导人如果不签字,台湾人民可以选举会签字的负责人;如果还不签字,就限制他一周内考虑(假设),过了一周还是不签字,警告他只能武统。这就是北平模式。

  但是,最近我国反而增持了美国债券,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笔者想,是不是我们的和平统一还不到位,或者懒政造成目前的状态?台湾人支持统一的人竟然越来越少,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如何做和统工作的?全国解放战争,打跑蒋家王朝,消灭国民党反动派800万人(国军)只用了3年,那台湾统一的事1949年到现在有73年了吧,说起来让人羞愧啊。

  还有,我们的《反分裂国家法》也应该在和统的伟大斗争中及时起作用。笔者不是法律专家,但是还是认为法律应该对台独分子有所震慑才对。比如,对台独分子不但要经济制裁,还要大规模地抓一批,判一批,甚至要杀一批!

  最近,有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台独分子杨智渊(“台湾民族党”成员)和李延贺(台湾出版社八旗文化总编辑)双双被抓,给了中国人民一丝的安慰。不过是不是抓得太少?

  笔者认为应该大规模的一直抓下去,把台独分子一网打尽,才可能有和平统一的可能。

  笔者对两岸法律不懂,不是法律专家。不过笔者认为台湾和大陆没有分离,台湾也没有独立,一直在一个中国内。在国内抓一批分裂分子在理论上是行得通的,那大陆为什么不派出警察去抓呢?蔡英文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萧美琴、顾立雄、蔡其昌、柯建铭、林飞帆、陈椒华、王定宇等等这些台独分子如果去香港、澳门就可以抓呀。

  据新闻报道,上述有些台独分子已经得到大陆的制裁,可能连香港和澳门都去不了,不过台湾的台独和民进党官员很多,总有台独分子到大陆、香港和澳门呀。

  我想,台独分子为什么如此嚣张?还不是没有给于依法惩处吗?!台独党派本身就是犯罪的、非法的。蒋介石虽然是中国人民的公敌,但是他对台独分子是非常严厉的,对台独分子的法律也是非常严苛的:如对台独分子要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台独首恶分子还要枪决的。但是李登辉上台以后就没有惩罚台独分子了,因为李登辉本身就是一个台独分子。有时候我幻想着,咱们对台湾也制定一个行之有效,并且让台独分子闻风丧胆的“国安法”,使他们无法上台,这样就可以不发一声枪、不流一滴血地和平统一了!

  现在大家还在争执和统好还是武统好,其实笔者也是认为最好不要武力解决台湾问题,打仗要死很多人的。本人只是觉得和统还搞得不得力,是不是可以参考“香港国安法”,在这里使力,做最后的和平统一的努力?天偌中华!

  【文/不如求己,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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